們也應該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城管機關應該指定在不影響交通的地段和場地,供他們使用。我們做到了這樣,那麼以後就不允許再流動販賣。所有在指定地點經商販賣者,公安機關應准許其辦理暫住證。
第二個大問題,就是出租房管理問題。我的設想是:在街道辦事處下面設立一個出租房市場,今後所有要出租房屋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去這個市場招租。今後街道辦和公安機關再查到誰再在外面打租房廣告的可以直接處以重罰。此外所有租房者都要求出示在當地經商或工作證明才允許租房。並要求辦理暫住證。
我們做到了以上兩點,公安機關就可以對還在外面流浪的人員進行強制遣返。
我提這個提案的目的,就是為了提高我市的文明形像,減少犯罪率。收容所應該堅決取締,現在中央和重要媒體已經在關注這個問題,這裡面出過很多事甚至死過人,各地都有,社會影響極壞。
所以我市應該率先示範,在全市的文明建設上走在全國的前列。
我第三個提案是:經濟發展提案。經濟發展關係到社會上的方方面面,如果我祥細講,三天三夜也講不完,因此我只抓重點講。
現在全國都在強調gdp的發展,以此作為城市經濟發展指標。我認為這個想法是片面的,也是錯誤的。那麼政府在做宏觀調控的依據到底是什麼呢?
我認為歸根結底就是人,準確的講就是低收入人群。這個群體佔社會總群體的大部分,他們又分為城市低收入人群和農民兩個群體。
我們先講城市低收入人群。這個群體是典型的弱勢群體,並且一盤散沙。如果這個群體的經濟收入水平能夠大量的提高,那麼我市的整體經濟資料也會大量提高,而且經濟結構也會日益健康。
目前我市的低收入人群的平均月工資是300塊。如果我們人大立法將最低工資調整為500塊每月,並且保證8小時工作制,加班另計。普通時間加班為2倍時薪,節假日加班為4倍時薪。
由此他們的經濟收入水平就會大大提高,相應的消費水平也會大大提高。
這裡面似乎只有一個受害者,那就是用人單位。其實不然,也不是絕對的壞處,也有相應的好處。如果大家一致認定都是壞處的話,那麼我就是那個最大的受害者。因為我們公司已有二萬多職工,我們公司的員工的最低工資是600塊,不包括加班、獎金、福利、分紅。大家注意我們的員工還可以分紅,公司規定,企業管理人員能享受純利潤的10%的分紅,普通員工能享受純利潤的20%的分紅,20%為企業自留髮展資金,其餘50%上交總公司。我為員工做到了這些,如果再配以會計師事物所和律師事物所的監管,我就不需要再對公司的管理和發展操任何心。並且我們公司的產品質量做到了全世界之最,高於發達國家質量標準,也遠遠超過了我們的國家標準。所以我們的產品在全世界都很暢銷。我給你的多,那麼我的要求也會多,任何事情只有相對的,假如我只給我的員工300塊錢低工資,那我要他們做到這個要求,那就不可能,他們扭轉屁股就會走,我對他們的約束力就很低。但我如果做到了這些,你看他們還敢不敢走。在別的地方他們還能找到這樣的好事情。所以企業家們為員工增加收入,能很好的提高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企業主們也可以對自己的產品質量提出高要求,那麼他的產品在社會上也會具有競爭力。
剛才我舉的我自己的例子,我相信在坐的企業家們你們會認真的思考。同志們現在也許你們還看不到,但我早已預測到,今後的社會經濟競爭、產品競爭會越來越劇烈,到那時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工作熱情就是一個最主要的因素。
當然有些低水平的企業確實發不出這麼高的工資,那麼你們在本次辦法出臺之前,你們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