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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不語,只是聽著,但臉上並沒有什麼特別的表情。倒是種樸有些心急,問敢死團的任務是什麼。

墨菲瞥他一眼,“在你爹大軍未到之前,咱們就要把西夏兵嚇得不敢出城。”然後看著種諤,“先收復這兩個州,硬仗在後面,所以請將軍在時間上儘量配合我們敢死團。我雖不怕死,卻更想盡可能地多帶回些百戰之士。”

種諤愣了一下,點點頭,“戰場上,種某不會兒戲的,畢竟你帶走的也都是種家兒郎。”

墨菲深看了他一眼,“明日辰時,我們就出發,也不要弄什麼儀式了。雖說李參將魏參將主要是接應我,但還歸將軍調遣。若軍情緊急,將軍也可自主調配。”

之所以這樣說,墨菲是不想讓他以為自己奪他的權,可以全力配合自己。她可是記得歷史老師曾說過,種諤最著名的一場戰役,在五路進攻西夏時,遲遲不發兵,在最後關頭才以勢不可擋之姿取得了勝利,但最終北宋還是敗了,之前消耗太甚,而種諤所率的兵馬是儲存得相對最好的。這個人,心狠著呢,如何保持實力獲取最大的勝利才是他一向的準則。

種諤點頭,深深地看她一眼。這個人,年輕不大,心思卻深,好在與兒子及侄兒相處不錯,且那些攻略確實言出有物,又不藏私,不然的話……

二天後,敢死團就過了延安府。再往前就是慶州地界了,種樸派出探馬,全團過了洛水就駐紮在水邊。經過幾天的磨合,種諤的親衛團中挑出的六百人已經跟墨菲的近衛們相處融洽了不少。那四十騎的驅虎團,因人數問題,暫時充當起墨菲的親衛團。至於種樸原本手下的騎兵,自然早就與近衛團打成一片,跟親兄弟似的。

埋鍋造飯,還有去打野兔野雞的,這是近衛們最愛乾的事,還去河裡捕魚,在河邊草甸裡掏野鴨蛋,總之墨菲說了,儘量少吃存糧,以防過早地斷糧。每人自帶的乾糧都泡肉湯,粟米也留著熬粥。

派出去的探馬,回來說北邊五十里外有西夏小股騎兵,似乎才殺掠了個村莊,搶了不少東西。

“二百多人……”墨菲瞥眼種樸,“吞下?”

種樸的眼,頓時瓦亮,“墨爺,幹了他們~!”

墨菲忍住囧笑,這種樸原來也挺好玩兒的。“成,帶你那四百人先去練練手,回來吃飯正好。”

於是墨菲叫齊近衛們,跟著種樸離開營地。

一路向北,沒跑出二十里地,便見另一股探馬狂奔而回,“墨爺,小種將軍,敵方在十里外正往這邊而來!”

墨菲挑眉看向種樸,“我打頭陣?”種樸一搖頭,“我先來,建中隨墨爺壓後吧。”

“行。”墨菲乾脆地一指前面山坳,“去那裡埋伏吧,攔腰截斷,給我放過來一些,我的人也要飲飲血。”

種樸遞過來一把刀:“此刀名叫青刃,是父親在臨走前讓我轉賜於你。”

墨菲接過那柄純木刀鞘古樸的腰刀,手上一沉。“那怎麼才給我?”

種樸不好意思地笑笑,“此刀曾是父親同袍遺物,我一直想要,父親卻不捨得給,所以就過了幾天癮,沒想到這麼快就送出去了。”

墨菲垂眼看刀,“瞧著挺不錯,你快去吧,我不說你小心眼兒。”

種樸不再廢話,打馬追上自己的兵。

墨菲的拇指輕輕抹過刀鞘上那個不甚明顯的墨字,眸底漸深。

“主子,怎麼了?”墨青敏感地看過去。

“沒事兒,這刀真的不錯。”墨菲緩緩抽出刀身。

不同於常見的腰刀泛亮的刀身,這刀背厚,入手略重,刀身泛著烏光,只在刀刃上露出一抹亮。刀尖也比軍刀要尖,刀把是紫檀木的,纏著的布條卻一看便知是新纏上去的。

白鶴倒吸口氣,“這刀哪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