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賬,他也沒有辦法,誰讓他當年讀書時候少年心性,心高氣傲,不知道多巴結人家,混個好朋友的名頭,出身社會之後,事情不就好辦多了嘛。
楊語看夏榛在和幾個商界大腕說話,他一個小記者,只能躲在一邊盯著看,看到夏榛稍稍有空的時候,就端著酒杯走上了前去,打招呼,“夏總,幸會。”
夏榛這一天穿著一身黑西服,十分穩重,而他平時又不苟言笑,即使和那些他父親輩的商界叔伯們在一處,也不會讓人將他小瞧。
當然,他看著是年輕的,而且英挺,只是太過少言寡語,讓他威嚴有餘,親和力不足。
明明只是二十八歲的年紀,偏偏像個苦行僧似的,不過他高中時候就是個悶葫蘆,現在也沒變得能言善辯。楊語這般想著。
夏榛看了楊語一眼,倒沒有隻是點點頭便轉身就走,說了一句,“幸會。”
楊語笑道,“不知道夏總可記得我?”
夏榛道,“楊語。雖然過了些年了,你變得倒不多,怎麼會記不得。”
楊語驚訝了,手摸了摸鼻子,道,“真是三生有幸啊。”
夏榛雖然不是那種談笑風生的人,卻是真正過目不忘,見過的人,在之後幾乎不會忘記,再說,和楊語還是三年的高中同學,怎麼可能說忘就忘。
他不喜歡和楊語再扯這些閒話了,轉身要走。
楊語這時候趕緊用一個話題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們準備辦一個十週年的高中同學聚會,還想請莊籍來參加,夏榛,你要不要來。”
楊語既然是做記者的,還是有些眼力介兒,知道夏榛根本就不在乎他這種小蝦米一樣的人,但他在高中時同莊籍好得像連體嬰兒,但據說後來兩人關係也淡了,只是,楊語此時也只能拿出莊籍來吸引夏榛,以此來和夏榛建立更多的聯絡。
他說那話,只是一種試探,沒想到要走的夏榛真的上鉤了,他停了下來,問道,“同學會啊。”
楊語本來只是一說,根本就沒那回事,既然夏榛感興趣了,他也就趕緊若有其事地說,“是啊。你看,我們高中畢業正好十年,辦個同學會也正好。已經聯絡了好幾個人了,也會聯絡莊籍來參加。”
夏榛道,“哦。要是定下了時間,聯絡我吧。我有時間會去參加的。十年,居然十年了。”
他挺感嘆的樣子。
楊語笑著說,“怎麼不是呢,一下子就十年了。以前莊籍就說要學表演,現在也成大腕兒了。”
楊語說得感嘆又親切,夏榛對他也沒有了最初的反感,兩人還站在一起說了幾句高中時候的話題,然後夏榛叫來助理,給了楊語一張名片,讓定了時間就打上面的電話。
高中時候,多少人背後說夏榛因為家裡有錢就清高傲慢不和大家一起玩不得人心,那時候,楊語也是其中之一,但現在,他卻一門心思地想要巴結夏榛,本來沒有的同學聚會,他也去組織了。
別說,留在S城工作的人不少,一下子就聯絡上了近十個,而且人人都說要來,有的還會帶家屬,原因不過是楊語打著夏榛和莊籍的名號。
當年夏榛和莊籍都是學校裡的大帥哥,但兩人卻很獨,只彼此玩得好,不愛理睬別人,於是兩人都不得人心。
但現如今,夏榛會繼承夏氏集團,身處高位,人人豔羨;莊籍也是在娛樂圈混得風生水起,粉絲無數,作為他的同班同學,多少人指著電視裡他扮演的角色說,這是我們的高中同學。語氣裡很是與有榮焉。
所以,楊語打著兩人的名號召集同學聚會,只要聯絡上的人,沒有不來的。
也許是想看看莊籍現如今模樣的心理驅使他們無論有什麼要緊事耽擱都想趕來吧。
但現在難題來了,楊語根本就聯絡不上莊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