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涉及到營兵的大事,尤其是移駐、編組,李大人這管府守備司的未見得可以完全自主。但他已經將動用營兵查私鹽的申文上報到了提督軍務巡撫衙門,理由也很充分。
想必巡撫衙門不會阻攔,因為只要府守備司有一份收入,巡撫衙門必然也得到一份上供,很皆大歡喜的事情。
守備司和縣衙對李大人而言,是左手右手關係。查了私鹽後,再從其中摳出點銀子給縣衙當鹽課上繳是完全可行的。
刑名師爺崔真非也拿著一疊文狀走進來,遞給李縣尊道:“昨日收的狀子還是沒有什麼出色案子,批詞皆已擬好,請東主過目簽押。須開堂審理的可定於明後日。”
又提醒李佑道:“限鹽商投案,明日是最後一日,再無動靜的話東主應當早作計較。”
對此李佑胸有成竹,“如今本官聲勢漸長,又已經放出用營兵搜檢的風聲,不由得他們不怕。以我所料,那幾個鹽商大概只有兩種辦法,或者在今明兩日遣一人到縣衙來試探風頭,或者央請本縣德高望重的老士紳出面轉圜。這兩日且安心等待,定有所獲,我說不得要裝一裝病的。”
崔真非大肆拍馬道:“東主智慮深遠,我等難及萬一也!”
“不要說這些沒用的!”李佑笑罵道。
話音剛落,便見門官張三領著刑房司吏匆匆步入,“稟大老爺!府衙遣人來索要邱立詐騙庫銀及涉嫌逼迫江知縣致死案子的文卷。”
崔真非斥道:“你沒有心眼麼?這還用來稟報?自然是不給!以我大明律例,縣衙未結的案子就不能上報,哪有府衙半途接手的規矩!”
那司吏被訓斥後急道:“方才得知,此案涉案在逃的六鹽商已經到了府衙投案,所以府衙才來索要相關文狀。”
混賬!李佑沒想到那幾個甕中之鱉居然還有這招,這是掃他的臉面啊!
他們不敢來縣衙投案,卻跑到府衙投案,不管怎麼說縣衙府衙都是地方衙門。更沒想到府衙竟會公然踐踏行業規則,越級受理縣衙已經在辦的案件。
崔真非也欲哭無淚,剛吹捧完東主算無遺策,就鬧出這麼個大意外,好像顯得他故意諷刺似的,老天爺這是玩他呢?小心翼翼的對李佑問道:“關於案卷東主你看…”
“不給。”李佑從牙縫裡擠出兩個字道。
不給歸不給,但如果府衙受理了六鹽商投案,並宣判六人與案件無關,李大人一點辦法都沒有,也沒有任何渠道可以推翻這個宣判。上司就是上司,哪有縣衙否決府衙的道理?
是的,從祖宗法制上,一級管一級,不得越級申訴、受理,府衙不該這麼辦事。
可要知道,國朝雖然有法治,但也是人治。有些制度是衙門不想作為時的藉口,比如府衙可以拿不能越級受理當幌子拒絕六鹽商投案。
但若衙門想有所作為時,這些紙面制度就失去了約束力。就像這次,府衙不給縣衙面子,直接接受了六鹽商投案並大模大樣開始審理。
請注意,府衙這不是違法亂制,這叫勤政愛民,認真負責。
說到人治,若李縣尊和羅知府兩人單挑,李大人雖然是下級但必然強勢的完勝。無論背景、頭腦、才華、體能,李大人全面佔優,除非規則是比八股文和書法。李佑和府尊幾次交鋒的結果也證明了這點。
但縣衙和府衙相比,縣衙則處於絕對劣勢,哪怕李佑這個縣衙正堂比府衙正堂強大十倍。常言道官大一級壓死人就指的是這種情況。
這就是法治不如人治,人治不如體制,放大到朝廷看,就表現為權臣可以專權亂法,但沒法謀朝篡位,天子再虛也是天子。
李縣尊想了半晌,才開口道:“常言道,三生不幸,知縣附郭,亦或前生作惡,知縣附郭,直至今日才真切的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