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裡面記一個容易?
寫作初期,一次性不要設定太多角色。最好在開篇將角色人數限制在一個比較小的範圍,一開始就寫很大場景,很多人物,讀者看得累,作者也寫的累。
其次,主角不能太晚出場,最晚三章,三章後讀者還看不到主角,其實你已經失敗了。
因為讀者已經習慣了你這幾章寫的角色,你卻又突然跑出主角來,這讓讀者如何接受?
這點在那些喜歡家破人亡的作品裡面,經常可以看到
寫一下老爸老媽兒子多麼和諧的家庭,然後壞人來了,破壞了這個家庭。
問題是,這麼一個橋段,是否應該用最寶貴的開頭三章來寫呢?能否變成主角性格蛻變的線索,是否可以減少描寫呢?
在這個高速快節奏的社會,沒幾個人有耐心看你慢慢的才把主角弄出來。
三章之內,最好是讓主角出場,並且安排一個可以表現主角性格的小**。
這樣子,讀者接受這個主角,是不是比你三章後再出現強多了?
至於多主角。。。我只能說自求多福了,黃易寫《大唐雙龍傳》這本書差點寫哭,以他的筆力寫得如此,新手……嘿嘿
總的來說就一句話:
主角登場要快,要儘快安排突顯某個特徵性性格的情節橋段,不斷的重複強調這些特徵性性格,強化這個性格在讀者腦海裡的印象。不時安排一些情節,作為主角性格的變化,不時安排一些配角,強化主角存在感。
兩個問題:
1;你說強化主角性格可以像廣告那樣輪番轟炸;廣告是大家不得不看;不知道書裡會不會引起讀者反感?
2很喜歡金大蝦的射鵰英雄專;那主角出場也很晚;可是百看都不嚴啊!
我們看書,都是從開頭看的,沒有任何一個讀者會從中間開始看,哪怕他看了感覺有興趣,也會從頭開始。
也就是說,在開頭,我們要讓讀者記住一些東西
那麼,你想讓讀者記住什麼?
第一:主角
第二:主線
第三:伏筆
第四:開場
個人以為,這四個東西,是我們需要讓讀者記憶的
先說主角:在開頭,我們想要讓讀者記住主角,讓讀者在讀者的心理產生代入感
當讀者對你的人物產生了代入感,他才會繼續追看下去
可是呢,很多作者,開場弄幾十個人上百人
幾十個人物名稱出現,試問一下:你能否從好幾個人名裡面,找到誰是主角?
如果開場出場人物,有姓名的超過五個,試問,讀者會不會有代入感障礙?
如果作者給主角弄了幾十個形容詞,身高馬大,鼻若懸膽,目如朗星,帥得驚天動地
試問:讀者能否從這些形容詞裡面,找出主角特有的特徵?
所以說,如果想讓讀者記住主角的樣子,請記住兩點:
第一,死跑龍套的儘量少
第二,專門點出主角最特異性的特徵即可,別整一大堆形容詞
第二:主線,第三伏筆
想要讓讀者記住你的主線和伏筆,那麼,開頭的細節和場景,就不能太多,否則會把你要交代的東西衝淡
主線,也不能交代太多,點出重點的就好了,你後面有的是機會,交代清楚一切。
所以說,開頭洋洋灑灑寫了一大堆背景的人,其實都是很悲慘的,因為你寫的這些,把重要的淹沒了,反而讓讀者無法讀到你的重點
請記住,不管你文章寫得好不好,最好是前三章,讀者閉上眼睛就已經有了主要人物的臉譜。有了一點稍微清晰的主線,還有你埋伏在開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