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保護我?再說了,既然你已經把命都交給我了,那它的去留自然是應該由我決定的。”
短暫的沉默之後,狼奴還是妥協了,不再掙扎。可是卻還是像一根木頭杆子一樣的站著。似極不想讓朝鳳看見自己受傷。朝鳳能感覺的到,當自己的手觸碰到狼奴的一瞬間。他的身體明顯的繃緊了,甚至還輕輕地顫抖了一下。雖是極力的剋制,可是狼奴臉上的表情,卻還是顯得極其的變扭。倒不是普通男女接觸的羞澀,而像是在強力剋制這什麼。
“狼奴自小就被當做刀子一般的訓練,只會殺人。一有人靠近,不論那人是什麼樣的身份,和他有著什麼樣的過往,都是格殺勿論的。甚至有時就連狼奴的馴養者,都躲不掉被殺死的命運。”術葬微微地皺皺眉,似在提醒朝鳳應該防備。
聽見這話,狼奴本能的在喉頭髮出低鳴,似在威脅這術葬住嘴。可是這低鳴只持續了極短暫的一瞬間,在狼奴低下頭,觸及到朝鳳的時候,這略帶殺意就消失了。似害怕因為本性暴露,而被拋棄一般。狼奴的喉頭髮出了小狗一般的‘嗚嗚’聲,甚至連頭都微微地低下,耳朵也軟軟的垂下。
“那又怎麼樣,若是殺光了所有人,那剩下的不就是最安全的所在嗎?殺掉一個人是殺人犯,殺掉十個人是罪大惡極,殺掉一百個人,是惡貫滿盈。殺掉一千個人,就變成了讓人畏懼。殺掉十萬個人,那就是王。若是殺掉了所有人,那我就是神。”朝鳳輕輕地笑了笑,甩出袖子中的匕首,劃開狼奴的褲子,露出血淋淋的傷口“而且,我相信他不會傷害我的。”
墨色的褲子的已經被鮮血浸溼了,狼奴腿上的傷口很深,可是切口卻很完整。狼奴的身手是極好的,若是一般人只怕連近他身都做不到,怎麼可能再沒有絲毫掙扎痕跡的傷到他。可見這傷口是他自己扎出來的,在聯絡上術葬之前說的咒法,不難想象這傷口是怎麼來的。
傷口雖深,不過還好避開了主要的血管。可是即使是這樣,還是流了極多的血,若是要再這麼流下去,卻恐怕還是對身體造成禍患。朝鳳皺皺眉,先是在狼奴的腿上點了幾下,封住了各大穴道。好叫血不要流的這麼快。緊接著便從自己的裙襬上扯下一塊布,小心的包紮。
要真的拉籠人心,就必須真正給他想要的東西,真心只是維持這段關係長短的條件。如果你沒有真心,只是利益交換,必不能長久,貨到收手。如果你能給他想要的,又能表達出你的真心,那就是非常完美的關係;如果你只能付出真心,卻不能給他想要的東西,他只會把你的真心看作是一種負擔,慢慢疏遠,所謂得人心者得天下了。
“我的包紮雖是及不上清露,卻是還不算差。若是疼了,你就喊我一聲。”雖是已經封上了狼奴身上的穴道了,可是看著狼奴已經變得更加蒼白,卻還是強撐著臉,朝鳳還是小心的囑咐了一聲。
“恩。”聽見朝鳳的話,狼奴只是輕輕地點了點頭,就溫順的不再說話,低下頭靜靜的看著朝鳳。墨黑的髮絲,被璀璨的珠寶固定起來。金玉碰撞在一起的聲音極其的悅耳,可是狼奴卻並不喜歡這樣這樣的聲音。
想了一會,狼奴伸手,輕輕地觸碰了一下朝鳳的髮簪。感受到頭上的異樣,朝鳳疑惑的抬了抬頭。這一抬頭,剛好和狼奴四目相對。大多數人的眼眸,都是褐色的,可是朝鳳與狼奴的眼睛,卻都是純粹的黑,就像是包攬永珍的夜空。可是朝鳳卻知道,自己的眼睛包含了太多的東西,而狼奴呢?朝鳳凝視著他的眼睛,那墨色的眼睛中,只有自己。
“怎麼了?喜歡這個?”見狼奴一直沉默,朝鳳便親自動手,取下發簪遞到狼奴的手邊。這髮簪還是朝鳳從大夏帶來的,聽說是百年前一位有名的工匠所造,價值連城。可是現在,朝鳳卻只把它當做一樣孩子的玩具般,遞到了狼奴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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