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劉風和齊備並肩而坐,吃著可口的飯菜,齊備滿臉都是笑容,這妮子沒別的愛好,就是喜歡吃,對於齊備來說,人生最大的享受,就是品嚐各種不同的菜餚,每天都能吃到可口的飯菜,其他的都是次要的。
對於衣服,齊備沒什麼要求,她非常喜歡穿白色衣服,加上他白皙的肌膚,整個人聖潔的彷彿白雪一般,也正因為如此,所以齊備不管走到哪,都分外引人注目!她的白皙,已經不象是中國人了,和歐美女人的白法差不多,但是肌膚卻無比細膩潤滑,即便離的再近,也很難看到紋理,不象歐美女人那樣毛孔粗大,面板粗糙的象豬皮!
雖然很喜歡吃,但是齊備的胃口其實很小,吃東西象麻雀一般,一樣菜吃上幾口,基本也就飽了,是那種典型的追求質量,而不追求數量的女孩。
用餐巾擦了擦嘴角,齊備拿起桌子上的紅酒。輕輕喝了一口。隨即甜蜜的道:“老公。這個星期六,是我一個新朋友的生日,她已經邀請我了,說是要帶男朋友一起去的,你看……”
“咕嚕……”嚥下了嘴裡的食物,劉風點頭道:“沒問題,不是星期天就成,對了……我用不用準備一下啊!”
面對劉風的詢問。齊備抿著嘴搖了搖頭,自豪的挺著渾圓的胸脯道:“我的老公可是最棒的,不需要收拾,都已經太勾人了,你再收拾一下的話,我怕她們搶我的。”
聽著齊備的話,劉風不由的大汗,根本不敢接齊備的話,要知道……他外面可是真的勾了女人的。
喝了口紅酒,劉風道:“要不……咱們一會一起去買幾套衣服吧。我倒不怕別的,主要是不想讓你丟人啊。咱現在穿的雖然不錯,但是你也知道的,現在是拜金的社會,咱現在穿的,雖然不是什麼地攤貨,但是也不是什麼名牌!”
擺了擺手,齊備混不在意的道:“那有什麼的?只要咱們穿著舒服就好了,他們愛怎麼看是他們的事,她們交的是我這個人,又不是我身上穿的衣服。”
“這……”撓了撓頭,劉風知道,齊備接觸社會還是太少了,高中時期,基本就知道埋頭學習,上了大學後,雖然這都大三了,可是其實才上學兩個周而已,其他時間都在家生孩子,照看孩子呢,完全脫離了社會。
以前是為了方便,也為了健康,所以齊備的衣服,根本不講究什麼牌子,全部都是純棉的,這樣對人體更健康!
至於劉風,身上穿的都是普通品牌的服裝,不是他買不起貴的,而是買了也沒意義,平時上班都要穿消防隊的制服,因此買其他的名牌服裝根本就沒有意義,根本沒機會穿!
深綠色的軍裝,威風的大蓋帽,國徽,以及一槓三星的上尉肩章,這都是劉風的最愛,平時上班時都會穿戴,這個樣子走出去,什麼地痞流氓,全部都得爬的遠遠的,當天……要是劉風穿上這套服裝的話,那些工商的傢伙也不敢動手打劉風了!
對軍裝的喜愛,讓劉風對其他的所有服裝,都失去了興趣,平時的衣服都是怎麼舒服怎麼穿,完全不管檔次,更不講什麼名牌,軍人和名牌雖然不能說是絕緣的,但是卻真的沒什麼機會穿,很少有軍人痴迷於時裝。
原本,劉風是打算去買點名牌服裝的,怎麼也給齊備壯壯臉啊,可是現在的問題是,齊備自己都不在意,那劉風也就無所謂了,反正也不是什麼重要的聚會,不過是齊備一個朋友的生日聚會而已,也沒必要搞的太隆重。
吃過美味的午餐後,劉風將齊備送回了家裡,隨後騎車朝葉媚那裡趕去,今天上午,葉媚打來了電話,說有事要和他彙報一下。
一路趕去了葉媚那裡,一直到三個小時後,劉風才一臉茫然的離開了總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