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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弟,連個肉味都沒聞過,可是家裡實在太窮了,連鹽都買不起了,娘捨不得吃,讓我們將兔子賣了,換點鹽回去。”

她看著滿臉同情的大嬸,燦爛一笑,彷彿滿臉不識愁滋味,用一副信任的語氣說道:“大嬸,我們也沒賣過兔子,也不知道值幾個錢,你隨便給點就是了。”

買柴的大嬸本來還有些猶豫,聽了小高僧一番話後,倒是爽快的掏錢,給了四十五個銅板,再加上三捆柴火賣的五個銅板,整整五十文。

林志和林瑞一臉佩服的看著小高僧,覺得她現在也太能幹了,也不過說了一通閒話,就多賣出這麼多錢。

以前不管是林志,還是林瑞都跟其父林家和賣過野味,一隻肥頭大耳的兔子最多也就賣個四十文,而柴火還經常搭進去。

小高僧十分熱情說道:“大嬸,你一個人拿這麼多東西,不如讓我哥幫您送回去。”

大嬸覺得這感情好,她一個人背三捆柴火也的確困難了點,還別說手裡還得提著一隻大肥兔子。

和林志約好了碰頭的地點,又從大嬸給的五十文中,分了二文給他,讓他回來的時候,買兩個包子填填肚子。

林志不肯要,家裡連粗糧都吃不起了,他哪裡捨得吃包子,可得道小高僧的好意豈能容別人輕易拒絕的,直接塞進他的口袋:“你忘了娘說的話啊,娘說了,這兔子是你磕破腿才捉到的,本該給你吃點肉補補,這不是家裡實在沒法子了,所以賣了錢之後,讓你買兩個包子吃吃,也算是補了身子吧!”

說完這話的時候,還不忘狠狠的誇了一聲大嬸:“都是大嬸心好,你才能吃到包子,所以等一下,你到了大嬸家,有什麼事情能搭把手的你就搭把手,明白麼?”

給林志使了一個眼色,希望他明白她話中的意識,小高僧以兩世的經驗,瞧出來這買柴的大嬸家境不錯,心眼也不錯,林志若是勤快點混個臉熟,添些好感,自然是好事情。

小高僧也沒指望能從大嬸身上得到什麼好處,也就是想著日後大嬸想要買柴啥的,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們三兄妹。

雖說柴火不值錢,但對於他們沒有成年男人的家庭來說,是最好的掩護。

她記得前世的師傅說過,人心難測,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可無,她多點心眼不算壞事。

林志勉為其難的接過兩文錢,心裡想等一下別買包子,買饅頭,一文錢只能買一個肉包子,但卻能買三個饅頭,到時候買六個饅頭帶回來給弟弟妹妹和娘吃。

至於小高僧話中的深意,雖然沒她心眼多,但他也聽明白自家妹子說的話了,不就是勤快點,看見什麼需要做的事情,伸手幫忙一下嗎?他別的本事沒有,做點力氣活還是有的,忙點頭:“我知道了。”

目送林志的身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還剩下兩捆柴火,小高僧也不賣了,和林瑞揹著揹簍開始去酒樓林立的那條街。

林瑞想去鎮上最大最好的酒樓,小高僧卻搖頭:“先別去,咱們先看看再說。”

她覺得最大最好的酒樓,一般都有自己供貨渠道,是不會隨便收散貨,倒是一些生意不錯,店面不是特別大,裝潢也很普通,但卻有自己特色的酒樓更值得關注。

二人將整條街都走了一遍,小高僧鎖定了一家酒樓,她和林瑞揹著揹簍進去,進去之後,她也不提賣野味的事,而是拉著林瑞坐了下來,點了兩個菜,然後從揹簍裡拿出早上特意從兔子身剁下來的一隻後腿,請酒樓幫忙加工,只是拿出後腿之後,她彷彿是忘了一般,也沒有將柴火放進揹簍。

小二倒也沒有嫌棄她添亂,而是主動幫忙放柴火,也就自然看到她揹簍底面的野味了。

這倒是讓小二一愣,顯然是沒有想到揹簍下面會有這麼多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