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燃,是美麗浪漫。
假設,點點和小慧不是好朋友,那麼男未婚、女未嫁,這年頭,變心是天經地義。
只不過,點點既是鈞璨的未婚妻,又是小慧的閨中密友,道德感壓迫得小慧和鈞璨作出錯誤決定。
於是,婚禮在專人的籌備下,如期舉行;於是,小慧和鈞璨剋制心中悲慼,強迫自己遺忘過往愛情;於是,點點卑劣地假裝視而不見,開心準備婚禮。
直到鈞璨哥喝醉酒、出車禍,昏迷剎那,他嘴裡喊的是小慧而不是點點。
她,再矇騙不了自己。
她的未婚夫深愛另一個女人,她或許能得到他的人,卻得不到他的心。
她痛苦,小慧和鈞璨也煎熬,既然如此,她堅持什麼?堅持大家手牽手,陪她一起在地獄裡翻騰?
不必了,她的天性中沒有殘忍這一項。
幾經折磨,她打電話給小慧,將未婚夫出讓,接著躲到衣櫃裡,一個人療傷。至少她造福兩個人,她讓地獄不會太擁擠。
她喜歡鈞璨哥,真的,她不只一次幻想嫁給他的情景,她發誓當他的好妻子,也發誓為他生兒育女,照顧他,全心全意。
她承認,他們之間沒有熱烈與眷戀,誰教他們聚少離多,但她相信,婚後,他們自然能培養出轟轟烈烈的愛情。
她承認,他們不像一般情人,悱惻纏綿、刻骨銘心,但那有什麼要緊,她那麼喜歡他,早晚,他們會走到這點。
要是再堅持一些、再卑鄙一些,她就能如願嫁給鈞璨哥了,可惜她做不到。
她恨自己!
“舉十個例子,證明把鈞璨哥讓給小慧是最正確的決定。”點點對自己說。“第一,小慧很聰明,第二,小慧身材比我好十倍,第三,小慧和鈞璨認識,在我之前,第四,小慧……第十、第十、第十……”
第十為什麼說不出口?很簡單啊,鈞璨喜歡小慧,不喜歡你,這麼容易分析的事,居然要想半天!?笨,笨得無可救藥。
認真回想,鈞璨從沒說過愛她,他們的交情建立於患難之中,她陪他走過復健期,鈞璨當然心懷感激、當然同意爺爺奶奶所作的任何決定,包括娶個不愛的女人。
喜歡他,是她自己的事情,認定他,也是她自己的想法,她從未認真問過鈞璨:“你,真的愛我嗎?”
她以為這樣就夠了。
他不反對婚姻,而她一心熱烈,她的認定替他做主認定,反正,統統不重要,只要能成為真正的宋家人,只要她真心待他……就足夠。
哪知,根本不夠,碰上真正的愛情,她自然要落敗。
她輸了,不是輸給小慧,而是輸給愛情。
若,她的感覺不算愛情,那是什麼?
若,她不愛他,胸口酸澀又是什麼?不甘心、不平或是見不得別人快樂?
她把頭搖成波浪鼓,一陣急、一陣緩,緩緩急急,搖不出正確答案。
“別問我,我什麼都不知道!”
她對自己大叫一通,高舉雙臂,胡抓亂扯,把衣櫃裡的衣服拉下,蓋得自己滿頭滿面。
“點點,你在哪裡?”
房門被撞開,砰地一聲。
是希壬的聲音,他很急,一大早,他從返家的鈞璨口裡聽見婚禮取消同時,便迫不及待跑到點點家裡。
“點點,快出來,躲避不是最好的辦法。”
當然不是最好的辦法,卻是唯一的辦法啊!縮縮腳,她把自己往衣服堆裡縮。
窸窸窣窣的聲音引來希壬的注意,用力拉開衣櫃,他看見被衣服覆蓋的點點。
“你在做什麼?”
又好氣、又好笑,他動手把衣服抽開,扳過她的肩膀,看見覆在黑髮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