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刺激,想怎麼刺激就怎麼刺激。”
楊樂微微揚起臉,受驚嚇似得看著胖子,“胖哥哥,法律真不保護我們嗎?”
胖子把楊樂揚起的臉往自己咯吱窩裡一按,凜然大義,“哥哥保護你。”
辣川兒補充道,“還是我來提一條建設性的意見吧,既然我們約定了要搞兄弟聚會,那就不能像別人的聚會那樣,美其名曰敘舊情,拉往昔,結果成了攀比炫耀,甚至將聚會變成拉關係、搞投機的渠道,變了味各取所需的小圈子,我們要辦就要辦得最返璞歸真,要辦就要辦得最‘當初’,最‘純真’,我的建議是聚會當天我們都穿剛進學校時穿的衣服,互相感受那個年代我們簡單的快樂,席間可以換裝,換我們進入社會後穿的工作裝,我們是大學四年的舍友,我們情同手足,我們誰也不嘲笑誰,我們在這個人人裝逼的年代保持不裝逼。”
班長丫鵬鼓掌,擼將軍鼓掌,胖子鼓掌,林末也鼓掌,為辣川兒崇高言論而鼓掌。
掌聲停息後,丫鵬看向林末,“你文采好,一句話對咱們的散夥飯做個總結吧。”
林末不假思索,大手一揮,“去他媽的世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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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女朋友
這次故友重逢的地點定在一個陌生的地方,林末沒聽過,只聽丫鵬說這個地方在大家夥兒所在地的中心,方便每個人到場,時間是三天後。
這次聚會林末興奮之餘又有些失落,按照當初大家說好的條件,他沒什麼為難,可有一樣,他束手無策——他無法帶方曉前去赴約。
在學校時,他和方曉的相遇相識相愛是這群兄弟們一步步見證過來的,甚至是在他們的鼓動和撮合下林末和方曉的感情才得以進展神速的,他們的愛情甜如蜜,兄弟們是有目共睹的,可現在方曉卻不知所蹤,林末該如何向兄弟們坦誠?
方曉不在,還必須帶女朋友前去,林末愁眉不展,接到丫鵬電話後的兩天內,林末連上班都沒投入多少心思,做什麼都覺得有氣無力,心不在焉地挺到了第三天,這已經是最後期限了,明日就要出發,他熬不過今晚了。
冷水洗把臉,對著鏡子裡的自己咬了一下牙,拿起手機撥出去一個號碼。
一間優雅清淨的咖啡廳裡,林末坐在卡坐神色不自然地等待著。
沒多大一會兒,夢夏揹著吉他從門口進來,左右環顧,林末衝她招手,幫她要了杯咖啡,她盯著林末笑。
“這好像是我們第一次在一起喝東西吧?”夢夏的笑容很澄澈。
林末反應遲鈍,像是沒聽進夢夏的話。
“你是找我有事吧?”看著魂不守舍的林末,夢夏猜測。
“夢夏,我……”下面的話林末不知如何開口。
夢夏卻落落大方,“有事就說,我幫你到底。”
林末還是難以啟齒,“這事……我……”
夢夏假裝盛怒,“再婆婆媽媽的我走了啊。”
“做我女朋友。”林末咬牙。
這下輪到夢夏驚愕了,“什麼……女……女朋友?”
“是這樣,”林末解釋,“我們同學聚會,說好每個人都要帶女朋友,我……”
“我是你女朋友的替代品,就因為方曉不在。”夢夏板起臉色。
“不是替代品,是你假裝我女朋友。”林末侷促。
“那還不是一樣嗎?”
“如果你不願意,那……”
“願意,不過前提是我是你真女朋友,真女朋友,你明白嗎?”夢夏的語氣攜帶著威脅。
“夢夏……”
夢夏把臉一冷,“沒得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