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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部分

成為蜀中法律之基礎,蜀中萬民安定,才讓諸葛亮有足夠的底氣和實力南征孟獲,北伐強魏,諸葛亮用兵不算太過高明,但是治理國家卻是一把好手。

他所秉持的觀點,就是亂世重寬容,弛世用重典,漢初以黃老之學為治國之策,與民休息,休養生息,積攢國力,以備決戰匈奴,這一點,並沒有錯,但是隨著朝廷統治穩固,時日漸久,從亂世過渡到弛世,黃老之學已經難以滿足漢朝廷治理天下的需求,以至於導致豪強遍地橫行,萬民苦不堪言,官府不敢管制的地步。

前秦之覆轍導致後世都認為以嚴刑峻法治理人民是錯誤的,這本身就是錯誤的想法,儒家尚且有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之說,本身就在言明律法之重要性,蜀漢立國四十餘年,國內矛盾很小,基本沒有大型叛亂事件和漢民造亂,原因就在於諸葛亮治蜀採用的法制措施,將禮和法完美糅合,採用前秦之嚴法,也有儒家之寬容,相互配合,相得益彰,蜀地遂安。

而如今大唐也漸漸遠離亂世,糧食產量逐年增高,財貨數量也日漸增多,萬民已經漸漸脫離了前隋之亂帶來的恐懼,開始正常生活,而這生活一開始,就難免會激發各種矛盾事件,大唐如今的情況就可以視作漢文帝即位之後,黃老之說繼續大行其道,無為而治佔據主流意識。

隨後也就可以想見,而且大唐和大漢不一樣,大漢作亂的是地方豪強,大唐作亂的會是富商大賈,大漢的地方豪強以權勢和武力作亂,大唐的富商大賈將以錢財作亂,這倒也並不意味著是絕對的,但是等到海上貿易興盛起來,大唐國內的財富越來越多的時候,那個時候,肯定會發生大的動亂。

所以臣才會如此擔憂,商人有錢,沒有權,但是他們就不能以錢貨賄賂官員取得權力?陛下可以在長安遍地撒網,使御史掌控一切,但是大唐各地需要多少御史才能填滿?一個御史當真可以阻止一切貪汙之事的發生?諸葛亮可有遍地撒出御史以監察各地官員?

沒有,都沒有,因為臣認為,絕對的杜絕貪腐之事是不太可能的,正所謂水至清則無魚,凡事過了,就不好了,但是將貪腐之事限制在一個很小的範圍內卻是可以做到的事情,而能夠做到的,只有法!”

李二陛下深思良久,微微點頭:“你說的有理,但是,如何立法?如何頒佈實施,如何讓所有官員都遵守此法律,怕是沒那麼容易吧?”

蘇寧一度有些想要讓李二陛下允許各地設立自發的民間組織,類似於諮議局之類的民主組織去監管的當地官員,讓官員的權利受到限制,從而被震懾,可是想了想大唐以民告官不論是否勝訴首先有罪一說,就知道這一點肯定行不通,與其自找不痛快,還是慢慢來比較好,不要把這個**oss給嚇壞了……

“這一點臣也無甚把握,但是臣知道的是,強力打壓商務發展是愚蠢的做法,只能透過法律手段逐漸引導,究竟如何引導,前人沒有給出答案,只能讓後人慢慢摸索了。”蘇寧老老實實地說道。(未完待續。。)

四百六十九 出海!

對於如何將貞觀律修改的適合未來的發展,適合限制和控制目前逐漸失控的情況,蘇寧沒有什麼具體的注意,李二陛下就更不可能有,對於他而言,他只是定下一個基調,然後讓臣子擬定條款讓他來稽核而已,親自做事情什麼的他現在很少去做了,以前還會稽核百分之一的奏摺,現在也要減半了。

什麼事情都讓朕去做,要你等何用?!

這是李二陛下的原話,切,想偷懶就明說,說這些沒有營養的話是什麼意思?蘇寧很不爽,當然還有人更不爽,比如魏徵那一批人,平白無故被抓了壯丁,悠閒的日子一去不復返了,當然對於他們而言,也沒什麼日子是悠閒的,只能說事情又多了一點,而且大唐朝內對於法律比較有研究的還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