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了,這對你沒什麼,你又不去唱,也沒人知道是你寫的。”
林子軒明白這是下了禁令了,無論是電視還是演唱會上都不會有這首歌的影子。
“那就好。”林子軒放心道。
“我是擔心你會衝動,被他們架在火上烤,這才和你說一聲。”慕致遠提點道,“那些對這首歌過度解讀的人不見得有事,你要是出頭,最終倒黴的還是你自己。”
“我平時不唱歌,那天就是有點激動,這才上去胡亂的唱了一嗓子。”林子軒說明道。
他明白慕致遠是為他好。
所謂槍打出頭鳥,那些在一旁架秧子起鬨,看熱鬧不嫌事大的人最後不會被追究,而站出來充當英雄的人往往沒有好下場。
大家或許會認為這樣的人是好樣的,值得尊敬。
但其中冷暖,只有自己知道。
英雄從來都不是那麼好當的,或許他原本並不想成為英雄,可被那些人高高的抬起來了,不當也不成,只好硬撐下去了。
林子軒沒打算做什麼英雄,他只想著過好自己的生活就行了。
“你啊,以後還是少激動吧。”慕致遠苦笑道。
他從女兒那裡瞭解到整個過程,知道當時女兒要到國外出差,倆人有點爭執,林子軒才唱了這首歌,從這個角度看,這的確是一首愛情歌曲。
只是這首愛情歌曲卻在音樂圈子裡掀起了偌大的波瀾。
看著這位準女婿,慕致遠腦海裡突然冒出了一句話。
時勢造英雄!
無論是《頑主》還是《渴望》,包括這首《一無所有》,都和這個時代頗為契合,林子軒似乎輕易的把握住了時代的脈搏,從而寫出了小說、劇本和歌曲。
現在國家鼓勵經商,不少人都跑到南方做生意,媒體給這群人一個稱呼叫做弄潮兒。
每個時代都有那麼一些人,站在潮頭浪尖,笑看風雲,他們就是大時代的弄潮兒。
慕致遠覺得林子軒就有成為弄潮兒的潛力,他相信自己的眼光。
從慕家出來,林子軒和慕姍姍走在衚衕裡。
天氣漸漸冷了,他們都穿著厚衣服,帶著帽子,略顯臃腫,走起來有點笨拙。
“怎麼說了那麼久,你們聊什麼呢?”慕姍姍打聽道。
“咱爸對我進行了一番思想教育,讓我以後絕不能虧待你,弄得我思想壓力很大啊。”林子軒瞎扯道。
“我才不信呢,我媽還可能這麼做,我爸不會和你說這個。”慕姍姍揭穿道。
“還真是知父莫若女,就是那首歌的事,這幾天報紙上都在批判呢。”林子軒回答道。
“這個啊,我和我爸說了,沒多大事。”慕姍姍不以為意道,“我就想知道,你當初唱過就跑,是不是早就想到會有今天了?”
“你當我是神仙啊,掐指一算,能知過去未來,誰能想到一首愛情歌也能惹來這麼多的麻煩。”林子軒搖頭道。
“現在可有好多人正找原唱呢,你已經成為搖滾青年的偶像了。”慕姍姍取笑道。
“我還好說,他們找不著,你還是擔心自己吧,興許就有人看電視的時候認出你來。”林子軒推測道。
“不能吧,酒吧那麼暗,應該沒人注意我。”慕姍姍不確定的說道。
“像你這麼漂亮,即便在黑暗中也是自帶光環,散發著萬丈光芒。”林子軒誇張道。
“我怎麼聽著像是諷刺啊。”慕姍姍瞪著林子軒,隨時準備反擊。
“這都被你聽出來了,最近水平見長,有進步,值得表揚。”林子軒誇獎道。
“你去死吧!”慕姍姍發動攻擊,朝著林子軒撲過來。
兩人在衚衕裡追趕著,天上飄起了細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