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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部分

這位大神可以說是寫網路足球競技型別小說當中的第一人,擁有著無數的粉絲和支持者。

李銘也很喜歡這位大神的小說,他的每一本小說李銘幾乎都看過。

心中有了決定。李銘那放在膝上型電腦上面的雙手就開始動了起來。

李銘直接建了一個資料夾,命名為《禁區之雄》。

然後,開啟microsoftword檔案,開始碼字。

首先,李銘書寫的是小說的簡介。

(他是世界足壇的爭議性球員。他在球場上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但同時他衝動囂張招人討厭,他推搡主裁判,挑釁對手,引發鬥毆……

他讓主裁判頭疼,他讓對手的後衛和門將頭疼,他甚至讓自己和對方的主教練都頭痛……

他讓媒體們瘋狂追逐。

他用進球取悅球迷。

他和那些形形色色的女人們的桃色緋聞讓人妒忌。

他是天使與魔鬼的綜合體,有人有多討厭他,就有人多喜歡他。

用《法國足球》的話來說:“他是當代綠茵場上最與眾不同的大個子!”

但是陳英雄覺得這些都沒什麼了不起的,別大驚小怪了。

“你們以為我是誰?我是陳英雄!”

小心!雄出沒注意!)

然後李銘才開始寫起了大綱。

在李銘的腦海中,有著完整的整本小說,寫大綱這樣的問題對他來說是最為簡單的了。

要不是因為這個大綱是給起點的責編看的話,李銘還真用不著寫,因為對於他來說,他是不需要大綱的,誰叫他的腦海中存著完完整整的小說呢!

大綱雖然對於李銘來說很是簡單,但是他還是花費了一些心思的,因為他要在短短的幾萬字中完整的把整本小說的框架和它的構建完全的表達出來,至少要讓別人能夠理解和看懂,並且明白他的意思。

這可不是像李銘寫小說時那樣的不花什麼腦細胞,只是憑藉著回憶,按照記憶中的小說內容把他複製下來。

當然,有著整本書的李銘寫大綱比起構思一本完完全全的新書的大綱可要輕鬆無數倍。

沒辦法的事!這是作弊,別人沒法模仿。

一天的時間,李銘都是花在了《禁區之雄》的大綱上面,直到第二天才開始寫小說的正文。

這也和李銘身在醫院,還看護這老人有關。

畢竟,李銘不可能把全部的心思都花費在小說上面。

在碼字的同時,他還要經常留意老人是否有事,或是老人有什麼要求。

比如老人渴了,他要喂老人喝水,老人想要說話,他就要陪老人說話……

幸好除了李銘之外,上午有二外公和二外婆,下午有著李銘的老媽,這讓李銘輕鬆不少,而且也有了空餘時間來碼字。

他能夠一天碼幾萬字,已經不少了,雖然和他在高陽的時候沒法比。

但是也要看看情況!

一個是心無雜念的碼字,一個是分心它事!這就可想而知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