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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做的事——拉鈴召來女僕。她可能一直猛拉著,直到氣絕身死。女僕不會聽見。”

“那已被動了手腳?”巴陀說,“你確定?她沒有服安眠藥習慣?”

“我確定。她的房裡沒有這種東西的影子。而且我發現她是怎麼吃進去的。旃那葉汁(防瀉藥),她每天晚上都喝一點,裡面被加了東西。”

巴陀督察長抓抓下巴。

“嗯,”他說,“某個對這屋子非常瞭解的人。你知道,醫生,這是件非常古怪的謀殺案。”

“哦,”拉曾比說,“那是你們的事。”

“他是個好人,我們的醫生。”利奇在拉曾比離開房間時說。

現在只剩下他們兩個人。拍過照,現場方位尺寸也記錄下來了,這兩位警官知道了一切現場該知道的。

巴陀對他甥兒點點頭。他似乎在思索著什麼令他不解的問題。

“你想有沒有任何人可能握住那把球杆——比方說,戴上手套——而不破壞原有的指紋?”

利奇搖搖頭。

“我不認為,你也不認為有可能。你不可能抓住那把球杆——我是說,使用它,而不破壞那些指紋。它們沒遭到破壞。它們清楚得很。你自己也看過了。”

“現在我們客客氣氣地問問每個人是否願意讓我們採下他們的指紋——當然,不是強迫性的。然後每個人都會說好——然後有兩種可能會發生,要不是那些指紋都不吻合,就是——”

“就是我們會找到我們要的男人?”

“我想是這樣。或者是我們要的女人,也許吧。”

利奇搖搖頭。

“不,不是女人。球杆上的指紋是男人的。太大了,不可能是女人的。再說,這不是女人乾的罪案。”

“不是,”巴陀同意,“是男人乾的罪案。殘酷,男性化,有點運動員的味道,而且有點愚蠢。知不知道這屋子裡有誰像這樣?”

“我還不認識這屋子裡任何一個人。他們現在都在餐廳裡。”

巴陀走向門口。

“我們去瞧瞧他們。”他回頭看看那張床,搖搖頭說:

“我不喜歡那拉鈴器。”

“它怎麼啦?”

“講不通。”

他開啟門,接著又說:

“奇怪,誰會想殺她?這附近多的是活該讓人家給她頭上敲上一下的老女人。她不像是那類人。我想她受人喜歡。”他停頓一下,然後問道:

“她很有錢吧?誰繼承她的財產?”

利奇聽出了他話中的意味:

“你找對了!這就是答案。這是首先要查出來的事。”

他們步下樓梯時,巴陀看著手中的一張名單。

他念出聲來:

“歐丁小姐,羅伊迪先生,史春吉先生,史春吉太太,奧德莉·史春吉太太。嗯,史春吉的人好像不少。”

“那是他的兩個太太,我知道。”

巴陀眉頭上揚,喃喃說道:

“他是青髯公(亂娶妻妾的男人)嗎?”

一家人都聚集在餐桌上,假裝在吃飯。

巴陀督察長以銳利的眼光掃瞄轉過來看他的一張張的臉。他正以他自己特殊的方法打量他們。要是他們知道他對他們的看法可能會大吃一驚。他的眼光是偏頗的。不管法律再怎麼假裝說任何人在被證實有罪之前都是無辜的,巴陀督察長一向把任何跟謀殺案有關聯的人都視為潛在的兇手。

他從在主位上坐得挺直的瑪麗·歐丁看到在她一旁裝菸斗的湯瑪士·羅伊迪;看到座椅後移,坐在那裡的奧德莉,右手端著咖啡杯托盤,左手挾著長煙;看到一臉惶惑,試圖用顫抖的手點菸的奈維爾;看到手肘支在桌上,透過化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