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覺得這信箋如何?”
“會不會太素了一點,要不換上金花箋吧,再灑點薔薇香露,弄點金粉。”紅線出主意道。
“啊,那樣會不會太過了點。”
“那就這樣,不換了。”
主僕兩個為了一個信箋討論了半天,最後還是決定素雅點好,將寫摺好,並沒有啟名也沒有落款,這也是防止萬一信落到別人手裡,終是不好。反正讓栓子去送信,信到了張三郎手裡他也知道是誰送的。
“拜託你們兄妹了。”
“小娘子放心吧,我哥辦事很牢靠的。”紅線笑道,“小娘子,等你出嫁,一定要記得把我們兄妹一起帶去張家啊。”
紅線一家都是當年十三娘母親鄭氏帶來的陪嫁,因此他們也可以說是崔鶯鶯的人而不是崔家的人。
“放心吧,我肯定帶上你們的。”
“那我就安心了。”紅線將信揣進懷裡送信去了。
張超很快拿到了回信,接到信後,他心裡也非常的緊張,甚至帶著興奮。這種感覺,好像是當年自己讀中學時第一次給女同學寫情書時的感覺一樣。
興奮,緊張。
折成方勝的信箋,還帶著絲香味。
慢慢開啟,裡面只有一句話。
“管家。”
“少東家,你喚我?”
張超點頭,迫不急待的問,“管家,你知道青龍寺吧?”
“知道,延興門內新昌坊中,是密宗祖庭。青龍寺最出名的是每年春的櫻花盛開之時,那時會有無數人前往賞花上香,熱鬧非凡。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寺內還會舉辦俗講,相當熱鬧的。”
唐朝的櫻花,嗯,長安城的櫻花和洛陽城的牡丹,一樣的有名。
不過這櫻花是櫻桃之花。
十月初九,就是後天啊。
“秋月,快來給我磨墨,公子我要寫信了。”張超興奮的喊道。
文房四寶雖貴,不過如今張超家也算是大戶了,家裡當然也是備齊了的。張超甚至都已經讓木匠打了一個大書櫃,雖然現在上面還沒書。
秋月磨墨很熟練。
唐初的毛筆普遍較短粗,筆鋒非常硬,這種筆是為了適應這個時期的書寫方式。唐人寫字,很多時候並不是鋪在桌子上寫,而是把卷軸拿在手裡,左手握卷,右手提筆,是懸空寫的。
一邊寫,握卷的手還一邊轉動,非常考驗筆力。
張超毛筆字寫的非常一般,平時他都是用鵝毛筆,但第一次給未婚妻回信,張超打算還是用毛筆吧。
花了重金買回來的信箋鋪平,張超懸腕提筆,想了半天。
最後落筆。
“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不見不散!”
本來張超想把歐陽修整首詞抄下來,但想了下,又覺不妥,這首詞後半段可是寫的很悲切的。
最後張超便只抄了一句,這算是約會的名句了。加了句不見不散,算是自己原創了。
信送出後,張超有些患得患失,萬一真的見了面,細談之下發現這姑娘性格和自己不和呢,萬一她是個唐朝名門跋扈女,這怎麼辦?
婚期都定在了臘月初九,就算到時老爹出征在外,延期,也拖不了多久的。
張超祈盼著對方是個好姑娘,不求有多麼賢惠,但願能有趙四娘這樣就好。不知為什麼,張超突然想到了趙四娘。
趙四娘挺不錯的,知性卻又精明,不妖不豔。
搖搖頭,把這些想法趕走,自己可不能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
第二天,張超特別跑到青龍寺去踩點,給寺廟捐了不少香油錢,又上了不少香燭,青龍寺的知客僧非常高興,還引張超見了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