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長要做的,是給出公司發展的方向,然後是把握好人事權。
“陛下,許議長在宮外侯見。”
“許敬宗已經到了嗎?宣。”
許敬宗的身穿著黃色蟒袍,這是大華朝王爵才能穿的袍服,屬於天子特賜。
上次的論功行賞,許敬宗也以其擁立之功,成為三十六位王爵之一,晉升郡王之爵。
當初一心支援張超,特別是在後來甘當馬前卒,衝在最前面勸說張超代唐,最終的努力還是沒有白付的。
曾經李世民的秦王府十八學士的他,在李世民當了皇帝后,並不是很得重用,還幾次被貶,多虧著張超一直提攜他。
可依然是跟房杜他們無法相比的,連岑文字褚遂良這些後進之輩,都遠比他職位高,若不是他這次大膽的勸進,哪輪的到他封王。
“臣許敬宗拜見吾皇。”
“議長不須如此客氣,坐。”
內侍搬來椅子,許敬宗卻只坐了半邊屁股。
“召你來呢,是想問下憲法的事情。”
“憲法草案已經透過了下院,正提交上院。”
議會擁有立法權,但議會有上下兩議。一個法案由一院提出,在本院透過後,還得在另一院接受審議和表決。
兩院有一院不透過都不行。
憲法的制訂還算順利,而且張超也相信上院不會通不過。
“我們大華的國策是以法制國,因此設立成文法體系非常重要。憲法是我們的基本法,是大華法律的根本。但只有一部憲法是不夠的,我們要在憲法的根本上,制訂更多的相關法律,來指導我們大華帝國各個方面。”
“請陛下指示。”
許敬宗很恭敬的道。
“議會應當著手準備籌備制訂一部民法典。”
民法典是民法體系的一般法,也就是基本法。憲法是國家所有法律的一般法,而民法典屬於民法體系的一般法。
後世法律比較完備,民法體系有婚姻法、繼承法、著作法等許多分類法,而這個民法典,就是這些所有民法體系裡的一般法。各民法體系的分類法的根都在這,都是以這個為基本。
大華要以法制國,肯定也得有自己的民法體系,議會要制訂婚姻法、繼承法等等分類民法,但首先就得先制訂民法典。
後世中國沒有自己的民法典,但也有自己的民法通則。而後世民法典裡比較有名的,則是法國拿破崙親自參與制度的法國民法典。
“保障民事權力,調整民事關係。”這是民法通則的根本。
而拿破崙的民法典,更是提出了重要的三項原則,影響後世幾百年。
這三項原則就是自由和平等原則、所有權原則和契約自由原則。法典規定,所有法國人都享有民事權力,民事權利是指非政治性權利,包括關於個人的權利、親屬的權利和財產的權利。
並且在原則上,每個人從成年之日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行為能力。
按憲法的規定,立法權是在議會。議會兩院可以建立立法會,組織官員、專家、學者等研究擬定法律草案。
不過張超當然也可以跟許敬宗提出一些立法建議的。
比如張超就提出十八歲即為成丁,也就是成年。而每個大華人,都享有民事權力。每個大華人從成年之日起,都享受平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人人享有民事權,人人享受平等民事權。
這是根本原則。
“我們還要堅持一條原則,那就是私人財產神聖不可侵犯,這條是憲法裡規定的,民法典裡也要重申。”
許敬宗道,“陛下,這些指示我能記下來嗎?”
“當然可以,不但要記下來,還得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