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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8章 詭計

第378章

縣令先查,在韓家找到了繡有於嬌軟名字的荷包,尋到了山凹村。

山凹村·嚴家——

盧捕快帶著不是證據的證據來到嚴家查案。

縣令的想法是,案子已經發現了,州府那邊會派來府尹來調查,他也得把表面功夫做到位了,先讓人去查,至於將人帶進官府大牢,想想嚴家背靠州牧,他便決定放棄這樣的念頭,於是還特地派去與嚴家相對來說關係親近的盧捕快過去賣個好。

嚴家堂屋內——

盧捕快拿出個繡有於嬌軟名姓的荷包,問:“這可是你使用之物?”

“我?”

於嬌軟看向盧捕快手裡的荷包,搖頭。

明白了!

為什麼昨夜他們偏偏選在大夜裡鬧,而且還能請得起打手,原來如此!

韓舉人在她去韓府時,已經死了,那些守在暗處的人是在等她落進圈套中!

到時候,她不是殺人兇手也成了殺人兇手!

這是詭計一。

詭計二:強加罪名。

只要證明昨天晚上於嬌軟與嚴修九不在家中,就可以以荷包為證據,抓於嬌軟歸案,強加罪名,於嬌軟依舊可成殺人兇手!

使用詭計二得有個前提,那就是於嬌軟與嚴修九的確不在嚴宅內!

有人知道他們兩個的行蹤!

於嬌軟心下一沉,面上卻是無奈:“弄個荷包帶在身上方便告訴別人,我錢全在荷包裡嗎??”

於嬌軟伸手往腰間一掏,六兩銀錁子抓在手裡,她再往袖子一掏,兩邊袖子各掏出二兩銀錁子,然後她再不好意思的往懷中掏了下,拿出五兩銀錁子,再往裙襬下面一點位置翻出來,露出兩個窄窄的四方暗袋,自裡面掏出五張面額一面兩一張的銀票。

“這不比帶荷包差吧?”於嬌軟把五百十五兩放到桌子上,攤手。

“小偷要摸走我的錢,就得手伸進我衣服裡,想也不可能不被發現,”於嬌軟攤手。

盧捕快與嚴老太太都有些傻眼。

嚴老太太是看過於嬌軟這樣掏錢的,而她現在是再次瞧見於嬌軟這樣子掏錢,還是有些吃驚。

“荷包我到是有一個,但沒有字,”於嬌軟又跑去房間,拿出一個她收藏起來的破舊縫製的荷包,那針腳沒眼看,但詭異的,縫得很結實,同樣,也是一點標記也沒有。

盧捕快也覺得單用一個有標記的荷包當證據抓犯人什麼的太兒戲了。

“昨晚我就在宅子裡,昨晚出了點事,不信你可以隨便找村子裡的人查問一下,都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於嬌軟道。

盧捕快是信了於嬌軟不是兇手,可他依舊在村子裡走訪,確定昨天於嬌軟與嚴修九都有不在場的證明後,回去了縣城。

於嬌軟偷摸著跟在盧捕快身後,利用作精值,將盧捕快藏在懷中的“證據”荷包收進神奇世界內。

然後抓在手裡仔細驗看,將荷包整個模樣,包括刺繡的針法都記下來後,又利用神奇世界的這種能力,讓荷包回到盧捕快懷中,一切做得神不知鬼不覺。

回到家中,她便一點一點的將荷包的繡法給畫下來,逼真的彷彿她手裡拿著的不是畫,而是一個刺繡。

“阿九,能尋個看著與我們沒有關係的人,拿著這畫,去尋刺繡出這名字的繡娘嗎?我懷疑……”於嬌軟神色一點點的變得嚴峻凜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