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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到門口,兩位大漢走進來。

巴特正式下逮捕令,變得官腔十足。

被告出去,房門關上以後,奧利佛太太高高興興說了一句不太誠實的話:&ldo;我始終說是他幹的!&rdo;

第三十一章

亮出底牌現在是白羅最得意的時刻,每一張面孔都轉向他,充滿了期待。他微笑說:&ldo;你們真好。你們大概知道我喜歡來一段小演說。我是羅嗦的小老頭。

&rdo;我認為此案是我所見最有趣的案子之一。毫無辦案的憑藉,現場有四個人,案子一定是其中一位乾的,到底是哪一個呢?有沒有證據可追查?實質上來說,沒有。沒有具體的線索--沒有指紋,沒有可做為證據的檔案。只有人物本身。

&ldo;唯一的具體線索就是橋牌計分表。你們大概記得,我一開始就對計分表很感興趣。我由此看出計分人的部分特質,而且不止於此。計分表給了我一個有用的暗示。我立刻發現第三盤超水準的一千五百分。這個數字只能代表一種情形--有人叫&l;大滿貫&r;。如果一個人決心在打橋牌的時候犯罪,那人要冒兩項大危險。第一,受害人也許會叫出聲。第二,就算受害人不叫,某一位牌友也可能湊巧抬頭,目擊這件事。第一項危險無法預防,全憑賭徒的運氣。第二項則有辦法預防。假如牌局有趣又刺激,三位牌友自然會專心打牌;若是平平淡淡的牌,他們比較會東張西望。叫&l;大滿貫&r;向來很刺激。對方往往會加倍,這回也崇拜例外。三位牌友必定全神貫注--叫牌的一方想取得他叫的墩數,對手想正確出牌,害他打不成。所以,命案很可能是在這圈特殊的牌局中發生的,我決心儘量查叫牌的細節。我立刻發現這圈牌的&l;夢家&r;是羅勃茲醫生。我記住這一點,再由另一個角度來研究問題--也就是心理學的機率。四位嫌犯中我認為洛瑞瑪抬頭最可能計劃執行一椿成功的謀殺案--但是我不認為她會臨時起意犯案。反之,她第一天晚上的表現叫我不解。她若非自己犯案,就是知道兇手是誰。梅瑞迪斯小姐、德斯帕少校和羅勃茲醫生由心理學來說都有可能,我已經提過,他們可能由完全不同的角度來犯案。&rdo;

&ldo;我作了第二道試驗。我請每一個人輪流說出記憶中屋裡的內容。我由此得到了寶貴的資料。首先,最有可能注意到匕首的是羅勃茲醫生,他天生擅於觀察各種瑣物--是所謂觀察型的人。可是他對橋牌幾乎一點都記不清。我不奢望他記很多,但他全部忘記,卻證明他整晚另有心事。你們瞧,這一點又指向羅勃茲醫生。我發現洛瑞瑪抬頭記牌記得太棒了,我看象她這麼專心的人,即使命案發生在身畔,她也必定一無所覺。她給了我一則珍貴的情報。那次&l;大滿貫&r;是羅勃茲醫生叫的,叫得離譜,而且不是他自己的牌,而是她的,她不得不打那圈牌。&rdo;

&ldo;第三項試驗--巴特探長和我都仰仗其成果--是發掘早期的命案,找出方法的雷同性。多虧巴特探長、奧利佛抬頭和瑞斯上校,我們才查到早期的資料。我和巴特討論,他說他和失望,早期的三椿命案和夏塔納先生的命案毫無相似點。其實不然。羅勃茲醫生犯的兩個案子若由心理學觀點而不由實質觀點看來,幾乎完全一樣。那兩個案子也是我所謂的&l;公開&r;謀殺。醫生探病後正式洗手,在受害人的化妝室裡大膽將病毒沾在刮鬍刷上。謀殺克拉多克抬頭則以傷寒預防針為掩護。又是公開行事--在世人的眼前犯案。此人的反應相同。躲入一角,逮著機會立刻行動--純粹、大膽、旁若無人的一擊--跟他打橋牌的手法一樣。橋牌桌上和夏塔納命案中他都冒大險,玩得很棒。出擊手法完美,時間也完全正確。&rdo;

&ldo;我確定兇手是羅勃茲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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