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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哇咧OOXX!這是諷刺,還是鼓勵呀?

所以,忍不下這口氣的喬軒就這樣出版了第一本書。不過,至今那一頓飯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討得到就是了,因為喬軒已經畢業三年了。

想起這些往事,有時還真是辛酸哪!至於為什麼會一直寫下去,我想那是興趣吧!因為我可以把小說中的大壞蛋、壞女人想像成我的仇人,然後把他們欺壓虐待外加蹂躪!然後,我就會覺得報了一箭之仇。(有點小變態,RIGHT?)

喬軒的興趣啊?問我的死黨霞霞、佩君、呆呆和宛儒,他們一定斬釘截鐵的告訴你──睡覺!看漫畫!

真不愧是我肚子裡的小蟲蟲,居然這麼瞭解我!哦──呵呵呵呵……(霞霞按:你還笑?難道你以為這很光榮嗎?!)好吧!我的興趣還不只這些,像是作文章啦!研究功課啦!幫忙做家事……之類的,通常都不是我的興趣。寫信跟讀者做交流,比起寫小說還要令我愉快。另外,我還喜歡看電影,只是礙於資金短缺,常常只能看電視上的預告片而已。

有些讀者真的很可愛,期待喬軒的回信,卻又怕我覺得煩──如果這是所謂的煩,那麼,你捫乾脆煩死我算了!我重複一次——回信是我的興趣,一點也不麻煩!所以,速速提起筆,儘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