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狼的身上,利刃一次又一次的插入了狼身,銀狼又將她甩到了頭頂,大嘴一張,將她的手咬在了嘴裡。
那女孩卻絲毫沒有反映,順手將匕首刺進了狼的眼睛,手腕一轉,抹向了狼的脖子。動作一氣呵成,乾淨利落。銀狼眼皮一翻,便奄奄一息倒下了。她直直的起身,從容的將手從狼的嘴裡取了出來,然後就呆呆的站在了那裡。
不悲不喜,不恐不懼。那是我第一次遇見這樣的女子,心裡翻起了滔天巨浪,我無法不再動容。多年以後,任歲月如何洗滌,那晚的情形,總是歷歷在目,那個女子傲然凌立的身影就永永遠遠的刻在了我的心上。
其實她不知道,族裡的賽斯是不給中原人治傷的,其實她不知道,我阿爹是不允許我和她來往的,每次和她相見,都會施以族刑,但我從未後悔。阿爹罵我傻,笑我痴,受刑還如此開心。
我說:“有她此生,我已無憾。受這點苦算什麼,她是我扎蘭吉泰用一生要守護的女子。”
阿瑪說,等我長大,遇到了更多的人,就不會如此這樣了。事實證明,我還愛著她,一直愛著她。
我告訴過她,北疆族以放羊牧馬為生,卻從未告訴她還有一項便是捕狼。我想如若我是告訴她,她一定會怨我吧。我一直都知道她對我很重要,卻不知道是到了什麼地步,直到我死的那刻,我才知道,她的一言一行,一顰一笑,早已融進了我的生命,久久不息的盪漾在我的腦海,我的世界,早已習慣了有她的存在。
其實她不知道,是我求了多少次阿爹,阿爹才答應與朝廷談和。其實被朝廷招安,賠上的是整個北疆族的命運,其代價不僅僅是阿爹自願獻上生命,還有便是,北疆族的族民必須一生都為樓蘭戰鬥,奮戰邊疆。
當然,這包括我。從計劃招安開始,我便一直很忙,為了讓阿爹放心,相信我的能力,我每天都會拼命的練功,學知識。做一名合格北疆族的領首,我寫著我不喜歡寫的字,我是武官,卻要握筆,阿爹說,要想成功,不但要有過人的膽識,還要有足夠的智謀。
北疆族裡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逐漸的交到了我的手上,我變得越來越忙,以至於她受傷期間,我都只能去看她幾次,坐會就要走。
我知道我喜歡她,但是我們不能在一起。但我還是喜歡她,不能在一起,那麼就好好守護她把,將她交到一個放心的人手中。但是,當我知道她要嫁給樓蘭若的時候,我卻瀕臨崩潰,一想到她就要成為他人的新娘,我的心就像被撕開了一個血盆大口,永無禁止的吞嚥著我的痛苦。
後來我暗地裡跟蹤過她幾次,發現樓蘭若對她很好,她也蠻喜歡樓蘭若的。我很開心,也很難過,我開心,是因為她喜歡,她開心,她遇到了那個會陪著她一生的人。我很難過,是因為站在她身旁的人不是我。
蔓歌,此生不能在一起,但我們還是遇見了,我還是喜歡你了。
朝廷和北疆族談和了,阿爹死了。我忘不了阿爹閉眼的那一刻,他笑著對我說:“吉泰,你長大了,想做什麼就去做,不要活得太累。阿爹還是希望你能活的幸福。”
幸福,沒有蔓歌,就沒有幸福。原本,我不想告訴她,我去邊疆打仗了,但是,我想她,我想見她。我不顧他人的勸誡,去找了她,但是家丁告訴我她出塞行圍去了。我沒日沒夜的趕路,好在,很快就追上了他們。
沒想到,當我到那裡時,她的馬失控了,情況很危險,我原本只想遠遠的看著她,但我還是上前了,將她一把拉在了自己的身前。她看到我時,卻抱著我哭了起來,心裡最柔軟的地方被觸動了,我無法那麼淡漠,對她,我永遠也無法絕情。
我很淡然的說著知道她已經訂親的事,努力的揚起嘴角,對她說我沒事。我們一起賽馬,最後一次賽馬,她還是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