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提倡人權了,刑訊逼供這種事兒絕對已經不存在了,現在警方辦案,更偏向於使用‘如春風般和藹的’的審訊方式。但是,刑訊的箇中高手都明白一點,不管採用什麼樣的刑訊方式,要想從別人嘴裡挖出有價值的東西,從來都不在於手段是否殘酷,而在於如何破壞掉對方的心理防線,讓對方情緒失衡,從而招供。
因此,不論如何,也得讓她煩躁,狂亂,憤怒,生氣,暴跳如雷當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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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不管什麼樣的情緒,只要失控都好,就是不能讓她冷靜。
然而,此時坐在訊問室的閔婧,無疑就是比較冷靜的那一類人。
審訊已經進行到了第四個小時了,她始終遊離不著邊際的態度,讓刑訊的警察有些無賴。
“閔婧,請你告訴警方,為什麼要指使人殺害高記者?”審訊的警察將已經問過108的問題,再一次重複著問。
閔婧的眼神挪到了旁邊,不直接與他對視,“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我不認識什麼高記者。”
“不認識高記者,為什麼你的手機裡,又有跟他的通話記錄?”
“唔,你認識我吧?知道我是誰?那你知不知道,每次預約要採訪我的記者多如牛毛,我是不是都該認識他們?是不是每一個人出事兒了,都該找我負責?”
不僅不認罪,她的言語越發犀利。
刑警板起臉,想了想,‘啪’的將一摞資料丟到她的面前,“那你認識這些吧?”
瞄了一眼,閔婧的腦子‘嗡’的一下,就炸開鍋了。
這些東西,是她找人用假指紋陷害寶柒的證據,正是聯歡會之前高記者用來威脅她的東西。
心裡震了震,一時間腦子裡轉過了無數個念頭,她不再回答任何問題,說來說去,都只說一句話:“我不知道你們在說什麼,我要見我的律師。”
“頑固不化。”
兩個警察互望一眼,糾結了。
其中一個踢了踢凳子,出了審訊室。
有學問的人犯罪,的確比沒學問的人犯罪要可怕的多。閔婧顯然就是那種非常聰明的女人,始終咬緊牙關,死扛到底,拒不承認唆使殺人的共同犯罪,更不承認在葉美美案件中所做的事兒。
五分鐘之後。
從監看室回來的那個警察,小聲在另一名警察的耳邊交待了幾句。
另一個像是愣了愣,隨即點了點頭,豎了豎大拇指。
她有張良計,他有過牆梯。
人在地盤上,哪有不低頭的?剛才他從監看室得到了高人的指定,要從一個人的嘴裡得到所需要的東西,除了使用血腥暴力之外,還可以使用軟暴力。
這個過程很複雜,很微妙,從刑偵學上來說,是一個比較嚴肅的學術問題。
既然‘春風般的溫暖’已經拿她沒有用了,那只有採用非常手段了。很快,不等閔婧回過神來,眼前一黑,她就被人用一個黑布頭罩給矇住了腦袋,連推帶搡地帶進了另外一間審訊室。
眼見一片漆黑,她什麼也看不見,只覺得空氣有點兒冷,有點兒陰,一種非常恐怖的心理暗示,頓時讓她有點兒恐慌,一直拼命鎮定著的心,微微亂了。
這,到底是哪兒?!
獨自猜測著,一隻手粗魯地將她摁坐在了登子上。
“坐好!老實點兒。”
緊接著,她的耳邊便響起了一陣鐵鐐和手銬的金屬碰撞聲,再然後,她的雙手雙腳就被反銬在了身後的椅背上。
心,怦怦直跳,強烈的恐怖感讓她失聲問道:“你們要幹什麼?我警告你們啊,知道我是誰嗎?你們要是敢對我刑訊逼供,使用暴力手段,會讓你們吃不了兜著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