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弄了個指標,安排他到一個鄉里面當了個小警察。後來,他姐夫調市政法委的時候,他找到姐姐,讓姐夫在走之前把他調回城關鎮,也就是長街鎮來。
政界乾坤 第二十七章(3)
長街鎮過去社會治安一直存在比較嚴重的問題。街頭上有幾個小混混,糾合在一起,自己給自己取了個名字叫“哥老會”。他們多年在鎮上偷盜搶掠,欺行霸市,甚至調戲婦女,沒人能管得了。當時,鎮派出所的警力很少,而這幫混混們又分工合作,頗有組織性。警察來了,他們就隱遁起來,警察一走,馬上又出現。街上有些經商的、做小買賣的,常常成為他們敲詐的物件。如果有人膽敢不服從他們,他們就亮出隨身攜帶的刀子。被他們用刀子刺傷的人不是一個、兩個,而且沒有人敢去報案,因為只要報案,下回準要遭到報復。有時,警察突擊行動,“哥老會”的成員被抓獲,但由於無法取得足以量刑的罪證,最多隻能罰點款,拘留幾天又放了。這樣搞過幾個回合,“哥老會”的小混混們更加膽大囂張。他們甚至放言:派出所算什麼?還不和鳥一樣!由於這些人老也得不到應有的處罰,縣城的居民們對派出所又頗有怨言,說派出所和“哥老會”的混混們是“警匪一家”,收了他們的好處,所以不對他們實行嚴厲打擊,任其逍遙法外,戕害百姓。
唐印來在鄉下派出所幹了幾年,開始還覺得穿上警服有些神氣,但沒多久就厭煩了。倒不是厭煩警察這門行業,而是對總在鄉下跑跑顛顛感到憋氣。他自小在學校裡就是打架鬧事的頭,連老師都怕他,他的功課做沒做老師也不敢問。當警察的頭幾個月,還做出一副“人民警察”的樣子,凡事想講究個規矩和形象,可幹了不久就知道怎麼回事了。他經常跟著去辦案子的一個老警長告訴他:警察的工作物件中,多數是那些不講規矩、不太老實,也不肯隨便就範的人,對這些人,你要講什麼規矩和形象,那他倒反過來要欺到你頭上,所以,對付他們最有效的辦法就是不講規則。他們這些人啊,怕的不是你給他們講道理,怕的是你不給他們講道理。你這邊要是和顏悅色,苦口婆心,他那邊說不定就在嘲笑你婆婆媽媽;你要是聲色俱厲,凶神惡剎,他馬上就會在你面前軟下來。還有那些油鹽不進,軟硬不吃的人,那就必須得動用拳腳了。要曉得,別看這些人刁頭滑腦,他們的骨頭都是軟的。捱得兩下,叫他幹啥都乖乖的了。以後,他親眼看見鄉派出所那些警察對付一些慣偷、地痞,甚至包括那些所謂“抗糧抗稅”的農民,動輒就是警棍,就是手銬,還有皮帶、繩索之類,吊、打和拘禁是他們辦刑事案子(有時也包括民事案子)最簡便也差不多是最常用的手法之一。唐印來這樣過了一段時間,對於這樣辦案由不習慣到習慣,又由習慣到膩煩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一來鄉下派出所畢竟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都相對艱苦,比不上縣城裡的警察風光;二來在鄉下對付那些毛賊,就他看起來是太簡單了。別看他年紀不大,但人長得粗壯,拳頭格外有力,下手也狠。那些人一見到他發怒,身子就發顫,就求饒,挨不了幾下就躺下裝死——這幾乎是千篇一律的情況,因此他很快就對辦案喪失了興趣。
調到長街鎮派出所以後,派出所所長就派他負責縣城集鎮那一帶的治安,因為那一帶的治安沒有哪個警察願意承擔。唐印來開始不知道就裡,覺得那地方挺熱鬧,就接受了下來。
“哥老會”的那幫混混,開始根本沒把他放在眼裡,認為他一個鄉下來的土警察,又那麼年輕,很好對付的,因此,甚至連假裝和他套近乎的工作都懶得去做。可是,很快他們就領教了,這個叫唐印來的警察就和他的名字一樣,遇事是不講和風細雨,也不講政策法規,“硬來”的。有一次,一個“哥老會”的成員光天化日之下搶奪一個婦女的腳踏車。那個婦女是來菜市場買菜的。她剛把自己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