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報紙上看到,離婚案連年增長,但是直到上週,我才真正體會到這點。懶得再說『我們不接離婚案』,都把我嘴皮磨出繭子了。」
「我們現在已經把這條寫到廣告中,」湯米提醒她,「所以不會再這麼糟糕了。」
「我也相信我們的廣告有足夠的吸引力,」塔彭絲悶悶不樂地說,「同時,我是不會退縮的,實在不行,我就自己犯個案子,你來偵破。」
「那有什麼好處?想想我的感受:就是那次,我向你求一個溫柔的告別,在布林大街還是常青藤大街來著?」
「你在懷念單身漢的日子。」塔彭絲尖銳地說。
「老貝利,我指的是。」湯米說。
「好吧,」塔彭絲說,「必須得想想辦法了,我們有能力,但無用武之地啊。」
「我一直喜歡你的樂觀,塔彭絲,你似乎從沒懷疑過天生我才必有用啊。」
「當然了。」塔彭絲瞪大了眼睛。
「但是畢竟你沒有專業知識啊。」
「啊,我讀過近十年來出版的每一本偵探小說。」
「我也讀過,」湯米說,「但是我有種感覺,這些偵探小說對我們實際幫助並不大。」
「你總是這麼悲觀,湯米。自信點——自信很了不起喲。」
「是,你總是這樣。」她的丈夫說。
「在偵探小說中,辦案當然很容易,」塔彭絲沉思著,「因為作家是逆向追蹤,我的意思是,如果一個人知道結果,他就可以按結果安排線索。我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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