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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五七年春天的時候,二十八歲的馬爾克斯在巴黎聖米榭勒大街上見到了正從那裡經過的海明威。據他回憶,那天海明威穿著一條破舊的牛仔褲和格子襯衫,頭上還戴著一頂棒球帽。要說起來,這樣的打扮即使在五十年後的今天也一點都不新鮮,可也絕不落伍。也許惟一可以說明他是一個作家的標誌是在他鼻子上的那副“小圓金屬框眼鏡”,可就是這副“作家”般的眼鏡讓海明威當時的那副的打扮看上去有點“不搭調”。——本來他是可以讓人以為他還很年輕的。

這一年他五十九歲,離他自殺的時間還有四年。在四年前這個巴黎下著小雨的春天裡,他走在去往盧森堡公園的路上被年輕的馬爾克斯遠遠地認了出來:沒錯,這就是他朝思慕想和崇拜的海明威,和他的妻子,瑪麗*威爾士。這時候馬爾克斯剛剛二十八歲,還是一名報社的記者,但是他已經開始寫作,並且在哥倫比亞出版了他的第一本書。現在他走在巴黎的聖米榭勒大道上,在他二十八歲的心靈深處,他最為景仰的作家有兩個人,一個是威廉*福克納,還有一個就是此刻正從他眼前經過的海明威。在多年以後當他回憶起這激動人心的一幕的時候,他說,福克納啟發了他的靈魂,而海明威卻是在寫作方法和技巧上對他影響最大的人。這一刻,他遇見了他。

在那個瞬間他忽然有一些猶疑。他說,他發現自己突然被分成了兩個角色。一個內心的,和一個社會的。那個社會的“我”在告訴他,作為一個在巴黎的報社從業人員,你應該立即過去邀請他接受你的採訪。而另一個內心的自我卻告訴他,不,現在我只是想過去對他說一句話。在那個片刻,他只想走到街的對面去,向他表達他心中無限的景仰。

而在現實中的那一刻,哥倫比亞人馬爾克斯突然意識到自己的語言問題。他的英語是那麼地幼稚和可笑,而他又不能確定海明威是否能理解他的母語西班牙語(如果他過去對他說那些話的話)。在這個尷尬和內心劇烈地幸福而又掙扎著的瞬間時刻,他終於做出了他最後的選擇。“為了不破壞這一刻,我兩樣都沒有做。”他說。然後他突然用雙手圈住自己的嘴巴,在街的這一邊對著那一邊遠遠路過的海明威大聲地喊了一句:

“大——大——大師!”

海明威聽見了。在人群中他回過頭來,看見一個慌亂而喜悅的二十八歲的哥倫比亞青年。

他舉起手來,對他說了一句:“再見,朋友!”然後消失在大街上的人群之中。

那以後,他們再也沒有遇見過彼此。

四年以後,其中一個人開槍自殺了。因為他的靈魂已經痛苦到無法再承受生命。另一個人繼續寫作,並且終於在多年後成為了另一位讓人景仰的“大師”。多年以後,當馬爾克斯在某一天回想起二十多年前的這一刻的時候,他想起在他二十八歲的那一年,那個與他擦肩而過的大師,在巴黎五月天的一個早晨,隔著聖米榭勒大街對他說:

“再見,朋友。”

在閱讀馬爾克斯二十年後寫出的這篇隨筆的時候,我不得不愚蠢地驚歎:大師就是大師。一點辦法也沒有。這真是一件讓人著惱的事情。再怎麼羨慕也沒用,再怎麼學習也趕不上人家。就算我削尖了腦袋鑽到大師的肚子裡,還是沒法從人家那裡偷來半點的隻言片語。大師在多年後緬懷那個在巴黎春天遇見他心目中的大師的時候說:“永恆不滅而又曇花一現。”我一輩子也寫不出這樣的語言。

這恐怕是一個作家在二十八歲所能擁有的最美麗的瞬間了:遭遇真正的大師。我可沒馬先生那麼幸運。在倫敦已經生活了三年,我至今仍然沒能在哪天哪個熱鬧的倫敦街頭碰到我心目中現在仍然在世的大師,奈保爾。我知道他現在就在倫敦,和我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天空裡,但是我不知道哪天才能在大街上碰到他,如果看到,我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