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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我要發達!

晚上,渠勒國國王維塔祿組織了一場盛大的歡迎宴席。

歡迎來自吐蕃的班曲丹增小王子。

這個班曲丹增還真有其人,據隱藏在吐蕃城的那位密探說起,他是之前吐蕃皇帝的五弟的小兒子,是一個小王子。

不過或許是因為近親結婚的緣故,有點痴呆,二十多歲了還沒有成家,一天到晚只在府上玩耍。

對於維塔祿來說,他根本不曉得吐蕃有沒有這位班曲丹增小王子,他只知道來的這批吐蕃人沒有什麼惡意,而且攜帶了大量的大康貴重商品,來西域這裡做生意。

雖然他吃不下多少東西,但如果能分一杯羹,讓班曲丹增小王子以後都透過這片區域來出貨,那就是最好的利益。

由不得他懷疑。

人家一上手就是一瓶花香精油,然後又是一包白糖,還有一包大白兔奶糖,品嚐使用了一番過後,維塔祿毫不遲疑的跪了。

這樣的好東西,如果不賺錢,簡直是天理難容!

任何一個男人和女人,都不會放過這些美妙的商品。

當然前提條件是要有錢。

連一塊在大康京城只是售賣一兩銀子的肥皂,在西域這裡就可以換五匹駿馬,雖然這差價大得驚人,但別人又不可能去大康進貨,所以只能忍痛挨宰。

班曲丹增小王子的封地是在靠近大康的洛波城,這裡有河流直達南詔,然後又可以和大康相通,因此南來北往的商人們,都願意從這裡路過。

由此班曲丹增小王子可以拿到不少大康的寶貝商品,價格還不貴。

比如按照他所說,肥皂他可以用二十兩銀子一塊的價格賣給維塔祿,一年可以提供上萬塊。

金巴別科買一塊肥皂是五十兩銀子,但因為這裡是渠勒國,如果在繁華的絲綢之路主路上面賣的話,應該二十多兩就能買一塊。

維塔祿可不傻,他為什麼要去那些地方賣呢?

他去別的偏遠的地方賣,我賣三十兩一塊不算貴吧?

凡是用過肥皂的人都知道,它對於去汙的效果有多好——今年過年的時候,金巴別科曾經把用得所剩不多的肥皂拿給維塔祿用了一次,讓他直到現在都還在回味,自己真是從來沒有那麼白過。

他恨不得自己、自己的王妃和其她嬪妃們,全都能用上肥皂。

五十兩確實太貴了,但三十兩的話,還是可以咬牙買幾塊的。

如此一來,除去一切成本,一萬塊肥皂,我賺個五六萬兩不過分吧?

更別說這只是一個開始。

倘若以後班曲丹增小王子手裡,再漏那麼一點點出來,那我一年掙個二三十萬兩白銀的,真是神仙來了都不換啊!

正是出於這種心態,維塔祿今天才花了血本,組織了一個歌舞團,宰殺了幾頭羊、幾頭牛、搞了一些山珍野味,還有端了幾罈子美酒上來,款待柳銘璟等人。

說起來這位國王還真是慘啊,宮裡連歌舞團都沒有,還得去城裡的幾家青樓裡面借。

說是王宮,實際上他住的就是一個稍微大一點的五進五出的院子,王宮衛士也才一百多人而已——實在是不敢養多了,他根本沒那麼多錢啊。

在渠勒國說什麼“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這樣的話,那就有點開玩笑了。

在這裡,國王不過是一個大一點的貴族,底下的其餘貴族、大臣們可都有自己的實力,大家就像是湊在一起過日子一樣,沒有什麼絕對的統治權和服從。

當然了,像是什麼山裡野味的,渠勒國卻是很多的。

比如雪靈芝、羚羊、雪雞、野驢、鼠兔……等等,許多都是大康都沒有見過的,讓柳銘淇他們吃得是滿嘴流油,大聲稱讚。

相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