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沒有換衝鋒槍,一直用手槍押著帕姆警長前行,後者雙手被塑膠束帶反綁,很難反抗。帕姆警長沒敢高聲叫喊報警,襲擊者顯然都是專業老手,自己的手下根本不是對手,攔阻只能是送死。他很清楚對方目的是金屬罐,得手後自己也會被滅口,因此必須想辦法脫困,不能等死。
他們在通往三樓的樓梯上遭遇兩名值班的警察,果斷開槍擊斃,彈殼飛落在水泥階梯上,彈跳滾落。帕姆警長隨後被押著從手下的屍體旁走過,鮮血正在不斷流出,沾染在鞋底上,留下一串帶血的腳印,直達三樓。證物室位於三樓的右側,距離樓梯入口約有六七米,24小時有人值班,入口處有兩道安全門。
證物室存放了很多物證,其中也包括現金和槍支彈藥,所以值班人員都配備手槍,而且必須是兩個人一班。史密斯的手下及時打滅走廊上的照明燈,四周隨即黑暗下來,前者押解帕姆警長走到證物室門前,抬手敲門。史密斯和手下分散躲避在房門兩側,持槍警戒,毫無聲響發出,極為老練。
證物室內很快傳來腳步聲,走到門前開口詢問,並未馬上開門,較為謹慎。帕姆警長在目前情況下,只能開口表明身份,如果拒絕,必然會被當場打死,安全門也很難擋住對方。證物室的植被人員聽出是帕姆警長的聲音,但還是先開啟安全門上觀察口檢視,確定身份後,這才開啟了房門。
史密斯的手下快速現身,手持mp7A2衝鋒槍開火射擊,點射命中值班人員的頭部,當場倒地斃命。史密斯隨即押著帕姆警長進入證物室內,將其當做人體盾牌,防止有人開槍射擊,證物室一般都是雙人值班。另一名值班人員正坐在證物室的交接視窗後看手機,突然聽到有重物倒地上,本能起身檢視。他驚見同伴倒地不起,然後便看到帕姆警長進入證物的外間,身後跟著幾名身穿救護服的男子,情況詭異。
他發愣之際,身穿救護服的男子突然舉起衝鋒槍射擊,噗噗聲連響,子彈擊中視窗的防彈玻璃,竟然打穿了。mp7A2衝鋒槍子彈的口徑為4。6x30毫米,因為口徑較小,為了增強殺傷力,使用了鋼芯穿甲彈,所以穿透防彈玻璃並不奇怪。不過彈頭在穿透防彈玻璃後,彈道發生了微小的偏移,未能對值班人員爆頭,而是打掉了他半個左耳。
值班人員當場悶哼倒地,本身伸手去掏腰間的配槍,這才想起放在辦公桌的抽屜內,掙扎靠近欲取。然而史密斯的手下卻及時衝入了證物室內部,第二道安全門沒有關死,致命的疏忽。值班人員剛拉開辦公桌的抽屜,身後噗噗聲乍響,背部連中數槍,垂死掙扎。對方隨即靠近,瞄準值班人員的頭部補槍,確保擊斃。
帕姆警長隨後被史密斯押入證物室內,懷特負責看守大門,警戒三樓的走廊,動作迅速老練。證物室的面積不小,擺放著很多貨架,搜尋金屬罐需要時間,詢問帕姆警長最快捷。但對方也不清楚金屬罐放在那裡,這些工作都由證物室工作人負責,就算是局長也需要讓對方尋找。
好在證物室內有電腦,可以進行查詢,很快確定金屬罐擺放在第51號貨架上。史密斯等人不熟悉證物室內情況,同時也為了防止有意外發生,遂繼續壓著帕姆警長前行,按照貨架的編號尋找。帕姆警長明白找到金屬罐就是自己的死期,必須想辦法脫困,證物室雖然他不經常來,但大致地形還是較為熟悉的,也知道沒收槍械和彈藥放在那裡。
他清楚這些人都是老手,絕不能讓他們看出自己的意圖,始終沒敢轉動反綁雙手的塑膠束帶,以免被發現。他被押著沿通道不斷前行,逐漸靠近第51號貨架,每一層都擺放著盛放證物紙箱,需要開啟檢視才行。他稍後被押至第51號貨架的入口前,內部光線較為昏暗,史密斯遂開啟強光手電探照,帶著一名手下進入查詢。
帕姆警長交給另一名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