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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中變了顏色。

楊隊長捏掉菸頭,望著他:“你涉嫌謀殺,經局裡同意,已經被拘捕。別讓兄弟們為難。這種場面我也不願見到。”

“我謀殺!”李澳中失去了冷靜,大叫,“謀殺了誰?”

“山神廟的瘋子。”

李澳中呆了,不可思議地望著他們:“我他媽的是不是在做夢?是我瘋了還是你們瘋了!”

“沒人瘋。”楊隊長說,“人證物證都有,這要不是一個鐵打的案子,沒人願意這樣去對付一塊兒出生入死的兄弟,何況你還是我的老上級。走吧!”

眾人怏怏地站了起來,給他戴上手銬:“李頭,不好意思。這是形式,別讓兄弟們為難。”

李澳中忽然想起了於富貴,苦苦一笑:“反擊終於來了。”他沒有再說什麼,跟著他們走了出去。烏明清追了出來,遞給他一件衣服,蓋在他的手腕上。李澳中後來才知道,所謂的人證也包括了烏明清。

事件的起因是一封舉報信,舉報人署名:董大彪。董大彪說,在瘋子死亡當晚一點半他看見李澳中向山神廟走去。這個時間實在驚人,公安局重視起來,對案件重新進行了偵查,經過暗訪,又找到一個目擊者。神農鎮無業青年劉石柱凌晨兩點多打牌回家,看見一個人從山神廟方向過來,極像李澳中。兩人對於當晚李澳中的衣著描繪非常一致,灰夾克、看不清顏色的深色褲子,聽見了皮鞋的聲音。派出所裡的人都證實李澳中有這樣一身衣服,褲子是鐵灰色的。

在李澳中對當晚的陳述中,只說自己傍晚時去過,沒提凌晨一點半到兩點多的行為。他成了首要嫌疑人,由於李澳中身分特殊,也沒有充分的證據,公安局對他的宿舍進行秘密搜查,找到一雙白色精紡手套。經過化驗,上面沾的灰塵與山神廟裡的灰塵成分相同,最關鍵的,在手套上發現了大量的纖維,和吊死瘋子的繩子構成完全一樣。毫無疑問了,是李澳中半夜再一次到山神廟殺死了瘋子。

至於動機,目前還不得而知,事實上李澳中到山神廟找這個瘋子的動機也並不明確——魯一刀死在幾百裡之外,跟一個瘋子有什麼關係?這恐怕只是一個藉口,深層的原因恐怕只有李澳中才清楚。而把現場佈置成那樣恐怖的景象,只能是李澳中藉著瘋子不正常的思維佈置成的自殺假象。

面對這樣的證據,葉揚等刑警隊的兄弟們也沉默了,證據是推不翻的,而這種推理出來的動機必須藉助審訊才能證實。除了把李澳中拘捕,他們又能怎樣呢?

李澳中也沒想到於富貴設計的圈套如此天衣無縫,一下子就把自己往死裡整。但明知是陷害卻無法辯白,說是於富貴陷害也沒有證據,反而會給上頭的官們帶來更大的壓力,適得其反。在第一次審訊中,他提出一個“不在現場證明”:當天晚上烏明清曾往宿舍給我打過一個電話,他在外面抓賭,讓我找值班的兩個民警看守抓來的賭徒。雖然他打的是手機,不能證明我在哪裡,但我告訴他小劉他們現在在電腦房。時間凌晨一點四十五分,我記得很清楚。這個時間我還在宿舍,而瘋子的死亡時間實在一點到兩點間,如果是我作案,在時間上根本不成立。

審訊者雖然不認識,但畢竟是同行,李澳中有大名鼎鼎,一聽有“不在現場證明”,也暗自鬆了口氣,說到底誰也不願蓄意去整自己人,不料找來烏明清一問,烏明清一顆圓頭搖得像搖浪鼓“不是!不是!我給他打過電話,但他說他早就睡了,根本不知道小劉他們在哪裡,讓我打電話到電腦室找找看。他是不是睡迷糊了,把原話忘了?”

非但如此,派出所的值班民警也證實,李澳中晚上八點多回到所裡就沒再見過他,也不知道他出去沒有。

李澳中終於明白白思茵一提於富貴為何喜歡用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