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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他的這種猶豫,可把馬倩和古志華急死了!瑞濤和季芳也同樣急得要命。

瑞濤在下面小聲地對他們幾位說:

“杜晴這是在犯的哪門子的傻?還有什麼好考慮的?既然人家網開一面放棄對你的追究,你就順水推舟表明事情經過確實如此不就完了,難道還要充好漢?說自己當時確實存在殺人動機?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方麗萍所作出的寬容不僅沒得到回報,反而將她往遠處送了一程?這方麗萍本身就有罪在身,杜晴如果不認可她的陳述,就等於是在作偽證,那豈不罪加一等?”

杜晴還是沒有開口。

這下可急壞了這麼多為他擔憂為他揪心的這些親朋好友。

這說明,瑞濤剛才的擔心是有一定道理的。他太瞭解杜晴的性格脾氣和為人,就像古志華說他小時候的犟脾氣一樣。

陳瑞濤曾經說過,你看杜晴在總經理老頭面前唯唯諾諾的樣子,其實他的骨子裡比誰都犟。瑞濤最恐懼的就是,在這樣的關鍵時刻,這個“怪才”非要上演一出英雄氣概,非要來個“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壯舉!

這樣的話,那就可悲得“可歌可泣”了。

“被告人杜晴,不可拖延時間。現在法庭要你陳述一下你的犯罪過程和犯罪事實。”

聽證席上的所有眼光,都集中到了杜晴的身上。

“我沒有犯罪,我是指故意殺人罪。”他開始說道,“正像剛才被害人所說,我根本沒有想過要去殺人;方麗萍也沒有犯死罪,即使她犯的是死罪,也輪不到我來處罰,畢竟我們國家是個法制的社會。。。

“不僅如此,我還從她的所謂報復的理由當中隱隱的感到過一絲的公道。。。

“。。。問題的關鍵是,當她的父母親闖進來時,發現了我手上的刀,誤認為我是在要殺他們的女兒;然而事實上,她父親進房間以後從我手上把刀奪走,一直到公安局的到來,我沒有作過任何抗拒性動作,更不用說有什麼行兇的舉止,這一點,可以讓方麗萍的父母,也是唯一的兩個現場證人自己說。”

聽了杜晴的這一番表白,瑞濤覺得自己的擔心已屬多餘。可能是杜晴在腦海裡確實鬥爭和猶豫過,但最終還是選擇了現實一點為上策。

這裡的馬倩和古志華,心裡的一塊石頭也總算是落了下來。他們對杜晴能夠接領麗萍的這份寬容的開心程度,甚至要超過對麗萍的網開一面的感激之情。

以他們對杜晴的瞭解,這個人倘若腦子裡哪根筋搭錯的話,犟脾氣一上來,說不準會有什麼意料之外的情況發生。

也許,他終於弄明白了一個道理,如果他不接受麗萍的這一份慷慨“施捨”,受傷害的不僅僅是他自己,也把麗萍和更多的善良的心給傷害了。

作者有話要說:

☆、律師的言辭

“被告人杜晴,這是在法院的法庭上,你所說的每一句話都要對自己負責,希望你清楚這一點。”

“我很清楚。”

“好,被告人的陳述已經完畢。下面,由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發言。”

瑞濤請來的那位專業的中年律師清了清嗓門,攤開一疊稿紙,很有風度地開了腔:

“首先,我想請各位弄清幾個問題。”這位律師似乎很沉著,語調顯得不急不躁。

“第一,被告是闖進當事人家裡去的,還是被害人自己放他進去的?這點很重要,因為如果被告當時確實是一副凶神惡煞的要殺人的樣子,當事人怎麼可能會讓他進房間?

“第二,從被告走進房間的十二點左右,到公安局趕到時的凌晨兩點多鐘,這中間被告有近兩小時的作案時間,如果要殺人的話,在這段時間裡,不要說是一個女孩子,就是成年男人也可以殺掉好幾個了。他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