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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 黃鼠狼

在身上保證非常暖和。

可是這皮衣誰會縫?

他只會打狼,不會縫製皮衣。

強行去縫製皮衣,最後的結果保證是把這漂亮的狼皮縫的亂七八糟,不好看不說,很難有足夠的保暖效果。

看田福堂要走,趕緊轉過來詢問情況,村裡有誰會縫製皮衣,要是村裡不會,哪個村又有人會。

田福堂便幫忙介紹了個村民,以前在縣城皮貨行工作,精通皮衣縫製,請他縫製皮衣再合適不過。

杜雲答應下來,準備等鞣製好狼皮,然後去請他縫製皮衣。

不管怎樣,得把手裡的狼皮變成狼皮衣。

夜裡忽然聽到一陣吱吱吱的叫聲,頓時一個機靈,難道狼群入村了!

杜雲那個著急,趕緊穿衣服拿著錘子出去,想要將進入雙水村的狼群趕走。

對此孫蘭花早已習慣,對這個不當回事,打了個哈欠讓他小心點,隨後翻了個身接著睡覺。

自家男人的本事她看在眼中,區區幾頭狼對於他而言不算什麼。

杜雲輕輕鬆鬆乾死三頭,這次說不定又能多弄幾頭,然後給她也做身狼皮衣。

什麼,你說現在這身就是她的,跟杜雲商議,把家裡的第一套狼皮衣做成女式的,留給她穿。

開玩笑呢,即使杜雲表示要給她,她也不會要。

這種好東西不先給男人,這是要幹什麼,必須得先給男人。

提著錘子出來,杜雲眉頭微皺,沒有狼。

他找了半天,沒有看到狼的蹤跡,反倒是兔籠子那邊,一道黃色身影一閃而逝,隨後原本尖叫不止的野兔慢慢安靜下來。

不是有狼出現,而是有其他動物襲擊野兔。

仔細想想應該是黃鼠狼,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黃大仙,當然這裡不是東北那嘎達,黃鼠狼沒有那麼高的名聲。

事實上它再怎樣也就是一頭黃鼠狼而已,並不算什麼,怎麼可能有黃大仙那樣的本事。

大名鼎鼎的狼毫筆很多人都聽說過,揮毫潑墨嘛,說的便是狼毫筆嗎。

但這個狼毫是什麼?

不是野狼的狼毛,而是指黃鼠狼尾巴上的毛。

特點是潤滑而富有彈性,宜書宜畫,性質堅韌,僅次於兔毫而過於羊毫,是一種非常不錯的毛筆。

可憐的黃鼠狼,從古代開始就為文人墨客默默提供著自己身上的狼毫。

另外皮毛還可以用來製作裘皮大衣,價值不菲。

至於鼠肉,這是一種藥材對抗癌化腫瘤有很好功效,免疫力低下,氣血不足,就會選擇黃鼬來給大家調理身體,增加血小板數量,提高抵抗力。

敢問這種情況下,它上哪牛氣哄哄,根本不可能好吧。

反倒是不少人想要抓住黃鼠狼獲取皮毛血肉。

真沒想到竟然是它跑過來盜取自己的獵物。

罷了,杜雲想想索性不管它,直接回房睡覺。

既然不是狼群進村,他擔心個什麼勁,當然得趕快去睡覺。

沒一會,又聽到吱吱的叫聲。

我去,我不管你,你還跑過來找我的麻煩,有這樣大膽的黃鼠狼嗎。

杜雲直接起床檢視,發現裝兔子的籠子都被它破壞的不輕,更是氣的難受。

罷了,你既然想死,那我便成全你。

直接拿出鐵絲在四周佈置陷阱,沒一會便佈置了幾個陷阱,隨後才回去睡覺。

有這些陷阱在,他就不信抓不住黃鼠狼。

“怎麼回事啊?”

孫蘭花被他吵醒,納悶詢問。

“沒什麼,只是一隻黃鼠狼而已。”

杜雲說著沒有當回事。

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