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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熊掌

當然更主要的原因嘛,是他不敢。

現代社會,什麼樣的人都有,弄不好,被坑的可能性很大。

後來不就有人被坑過,好心好意買了大雁喊來朋友品嚐。

高高興興招待朋友,眾人觥籌交錯,吃的開心,賓主盡歡。

然後……

轉頭就被朋友的女朋友給告了。

這邊吃完大雁肉,那邊轉頭告到派出所,認為你違法犯罪。

以至於讓兩人連朋友都沒得當。

攤上這種女朋友,他也是服了。

幸好人家弄的大雁是養殖大雁,只要有錢就能買到,並不是違法的事。

要不然他得進去。

獵殺大雁,帶回去吃,就問你想有多大的罪名,非得讓他進去蹲著不可。

此事在網路上引起軒然大波,支援反對的都有。

有人認為他女友做的對,與違法犯罪鬥爭到底,不能因為是朋友便放過他。

有人認為攤上這麼個坑貨,朋友都沒得做。

他不知人家最後如何處理,但想來這朋友沒得做。

誰敢要這種朋友,等著被抓進去嗎。

人家弄個養殖大雁都能出事,差點進去蹲著,他要是敢給人弄熊掌。

不好意思,保證弄得不要太慘,進去蹲著都是輕的。

首先就得追查你熊掌來源。

敢問你如何回答?

是我在七八十年代買的熊掌,一直凍在冰箱裡,現在才拿出來,是不知多少年的殭屍熊掌。

當時熊掌還不是違禁品。

拜託,這話說出去誰信,你是放在哪裡凍的?又是什麼時候購買?

以前有沒有賣過?賣的那些又是在哪裡弄的?

就等著解釋來源,若是解釋不清楚東西的來源,你試試他們能不能放過。

從頭到尾將事情調查個清清楚楚,一旦察覺到他身上不對,發現購物平臺的事,非得給你解剖了不可。

聽到他想要,劉明敢說道“那我就去問問,一定想辦法給師父弄過來。”

“你弄什麼,見過真正的熊掌嗎?”

劉明敢搖頭,他什麼時候見過這麼高檔的食材,別說吃連見都沒有見過。

見都沒見過去弄個什麼勁,小心弄錯,花高價買來個假貨,到時候倒黴的就是自己。

“咱們一起去,我看看熊掌如何。”

“師父你見過?”

南易點頭,開玩笑,不過是個熊掌,他怎會沒見過。

只是這種好東西非常難得,他也只見過寥寥那麼兩回,味道還不錯。

當然吃這個更多的是吃那種享受,追求的是那個名氣,至於真正的味道,反倒是次要問題。

就拿熊掌來說,熊掌真的不好吃,說白了就是一塊羶味很重的肥肉。

並且很難處理,處理不好的話,還不如吃普通的雞鴨魚肉。

或許有人感覺“紅燒熊掌”吃起來很美味。

實則不然,這並不是真的熊掌,而是拿豬肉和雞肉混合做成的,為的就是滿足有些人的好奇心。

畢竟想吃熊掌的人一般都沒吃過,拿假的糊弄你,你也不認識,只會感到:哇塞!真的好吃。

這個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杭幫菜。

西湖醋魚鼎鼎大名。

西湖醋魚用草魚烹製,色澤紅亮,肉質鮮嫩,酸甜清香,口感軟嫩,帶有蟹味。

結果呢。

許多人來到西湖,必定嘗試一下。但是幾乎每一個嘗試過的人,都覺得這道菜“難吃”。

誰點誰受罪,根本受不了。

口感酸口帶甜,而且醋是醋,魚是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