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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法。

范仲淹曾經說過:“不以物喜,不以己悲。”這句話早已成為了經典。我或許不能做到這一點,但我卻明白:真正的智者,不會驚豔於一時的繁花,而是把眼光定格在蒼老而赤裸的前方;真正的強者,也不會困頓於一時的無奈,而是會把內心的信念凝結成不倒的信念!

我現在所能做的,就是聽取讀者每一個好的建議,竭盡全力想出更精彩的情節,寫好書中的每一句話。或許這很難做到,這的確很難做到。但我堅信:我的努力,我的拼搏,到最後一定會有結果。不管這個結果這麼樣,它都是我人生中的一次重要經歷,它可以見證我成長的足跡。

當多年之後,我再回首往事,我希望我覺得我現在的決定的對的。當我長大了之後,我能自豪的對我的同事甚至我的孩子說道:“你們看,我在少年的時候就寫了一本書,寫了一本記錄我青春年華,表現了我那不屈的鬥志的書!雖然它沒有成為經典,但我至少已經有了一個美好的回憶,我知道,只有回憶才會成經典……”

我不後悔,因為我曾經為了自己的夢想奮鬥過!有過心酸,但我也有過欣喜;有過失落,但我同樣有過興奮。所以:我不累!為了夢想,就算要逆天而行又算得上什麼?!

有些讀者說我應該用第一人稱寫,我也覺得第三人稱還是好寫一些。但我不做改動有三個原因,其一:就像我在評論裡面說的,我一開始就是用第一人稱寫的,再修改有些不切實際。其二:我不想讓我這一本書就有了教大的改動,畢竟這是我的第一次,我想要的是原汁原味的初衷。其三:用第三人稱寫書是一種挑戰,我喜歡挑戰。並且第三人稱給能夠給讀者一種親切感。

我首卷是寫的修真,但是第二卷我會寫魔法,也算是個重新開始,希望那些喜歡修真的朋友能夠耐心的看下去,因為不管怎麼樣,本書的主線還是修真。

再次給各位讀者大人至上深深的歉意,希望大家能夠諒解我,我。

我寫這本書,是為了見證我年少成長的足跡。而我希望大家看這本書,是為了見證這本書成長的足跡……

青春釋放激情;激情帶來感動。希望我能用我寫作的激情感染大家,大家能再把這種激情投入到工作,學習中去。希望大家多多關注本書,本書,你們的就是我寫書最大的動力!

今天小弟就不更新章節了,發一章跟命運與汶川地震的詩,希望大家喜歡。

………【第二十八章 重新開始,無名小卒】………

我來到奧拉已經一年了,就在前一年,我在一處山溝被馬克一家看見。當時我遍體鱗傷,很難想像我還可以活下來。醒來之後我完全失去了記憶,連自己從前的名字都不記得了。

我身上有隻有一個東西,那就是胸前懸掛著的像十字架一樣的飾品。這件東西在這裡很少見,馬克王猜想我是從很遠的地方來的。

對了,還沒介紹。救我的是馬克…莫——奧拉的王族。他有個與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叫馬克…豐。

在這個世界上有5個國家,三個種族。奧拉與巴里兩個國家是人族,旺多是獸族,莫卡與莫斯是妖族。人獸兩族關係良好,可他們與妖族勢不兩立,妖族一直想吞併人族和獸族,但一直沒有成功。

在這個世界上盛行魔法與格鬥。學習魔法隨著實力的增強會從見習魔法師,到初級魔法師,中級魔法師,高階魔法師,到大魔法師,魔導師當然,還有傳說中的超魔導師,從古至今只有3個人達到這種境界。

當然,達到魔導師的人已經算是厲害的了。現在人族內只有5人達到這種境界,妖族有5人達到這種境界,獸族沒有,但獸族的人擅長格鬥。也就是說世上一共只有10位魔導師。

格鬥的等級比起魔法要少一點,。開始是武士,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