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用情像於嵐這樣深沉的女子。她自己也是個感情豐富的人,也不是不曾失戀過,但她的戀愛是漸進的,失戀時,也是所謂“因瞭解而分手”那型的,悲傷自然免不了,但並不是不能忍受。然而於嵐是一古腦兒投注進去,卻又在剎那間失去了一切,如果不是還有一個朋友跟在身邊,只怕於嵐將永遠割捨所有的感情。
不,她沒有,但是也差不多了。不止一次,丁珞看見於嵐撕破傾慕者寫來的情書,甚至連拆都不拆開來看。也曾不止一次地在陪於嵐回女生宿舍的時候,看到她漠然打發站在那兒等了她一個晚上的男孩,看到他們受挫而輩傷的面孔。有一回,丁珞實在忍不住了,就勸她說,“於嵐,你為什麼要這樣對待那些男孩呢?喜歡你的不是罪過呀?就算不能接受他們,起碼可以對他們溫和一些呀?”
於嵐冷笑,“反正我不能接受,又何必給他們希望?既然不能全部付出,就乾脆涓滴不漏。你難道不知道,拒絕比拖延更為慈輩嗎?”
那是大二以來,於嵐第一次表示出她對感情的態度,也是在那時候,丁珞才隱約明白,趙允寬的離去,造成她多大的傷害,“於嵐,”她小心翼翼地說,“你恨趙允寬,也不必把天下的男人都恨上了呀!”
於嵐沉默了一下,“你錯了,我並不恨他。”她淡漠地說“他只是做了他能做的事情,以及必須做的事情而已。一個人的感情,不是他自己能控制的,我那有資格要求他什麼呢?更談不上為此而恨他——或恨其他人了。”
“理論上是這樣,”丁珞忽然害怕了,“但是感情呢?於嵐你不能用理智把自己綁死呀!”
“那也沒有什麼不好。”於嵐淡淡地說,“我知道感情會闖禍,卻從來沒聽過理智會闖禍的。”
“但是一一”
丁珞還想再說,於嵐卻已轉移了話題,“明天英美文學要作的口頭報告,你準備好了沒有?江老闆罵起人來可不留情的哦!”
這就是大學時代的於嵐,理性、冷靜、冰封靈藏。一直到她踏入社會之後,碰觸的人愈來愈多,眼界愈來愈廣,她才漸漸學會了委婉迂迴地處理人際關係,不再硬邦邦地給追求者釘子碰,偶爾也會和別人出去吃吃館子,看看畫展什麼的。尤其丁珞自己大學畢業才一年就結了婚,婚後一年生了—個白胖丫頭,婚姻生活幸福美滿,就更有意無意地鼓吹她“有好物件就嫁了吧”,等她開始和孫毅庭的約會,丁珞更是歡喜無限,以為於嵐總算把過往歲月拋開了,誰曉得這個姓趙的小子又在此時冒出來!
丁珞嘆了口氣,看著於嵐哭聲漸歇,順手在桌子抽了一張面紙遞給她,“好吧,”她說,“我知道這個局面很混亂,但咱們總得把它整理一下是不是?別皺眉,這方法可是我從你這個理性主義者身上學來的!”
於嵐苦笑一下,用面紙擦乾淚痕,“那就開始吧,大師。”
她低喃道。這種對坐討論的辦法一向很有效,雖然,有時也很殘忍。
“他回來了,你為什麼不開心?你不希望他回來?”
“不。”
“為什麼?”
“因為,”於嵐開始思索,“他把我自己目前的情況弄得一閉糟,我現在的日子很平靜、很安穩……”
“他為什麼會使你覺得不平靜、不安穩呢?”丁珞問,“如果你已經不再在乎他的話?”
於嵐顫抖了,“丁珞……”她祈求著。
丁珞的眼中現出了痛苦,“我抱歉,於嵐,但是請你對自己誠實。”
於嵐艱難地嚥著口水,“我……我用了那麼多的心力去說服自己,說他已經永遠是過往歲月了,再也不會回來了,我必須走出來,建立自己的新生活……但是,”她悽慘地苦笑“你瞧,他只需在我眼前出現,就輕易地把我過去的努力完全摧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