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秦相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韓非因為口吃而不擅言語,但文章出眾,連李斯也自嘆不如。他的著作很多,主要收集在《韓非子》一書中。
韓非目睹戰國後期的韓國積貧積弱,多次上書韓王,希望改變當時治國不務法制、養非所用、用非所養的情況,但其主張始終得不到採納。韓非認為這是“廉直不容於邪枉之臣。”便退而著書,寫出了《孤憤》、《五蠹》、《說難》等著作,洋洋十萬餘言。
韓非的書很快流傳到秦國,由於講的都是“尊主安國”的理論,為秦王嬴政所賞識,並說:“我要是能見到此人,和他交往,死而無恨。”李斯說:“這是韓非撰寫的書。”秦王因此派兵攻打韓國相脅,讓韓王交出韓非。起初韓王不重用韓非,等到情勢吃緊,才派遣韓非出使秦國。韓非是戰國末期的一位大思想家,他不但繼承了荀子的學說,並在此基礎上,把慎到的“勢”,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結合起來,並加以豐富和發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君主專制理論。可是由於他才華出眾;還沒被信用,就遭到了正在秦朝節節高升的同門李斯的嫉恨。李斯知道韓非的本事比自己大,害怕秦王重用他,對自己的前途不利,就向秦王講韓非的壞話。他說:“韓非是韓王的同族,大王要消滅各國,韓非愛韓不愛秦,這是人之常情。如果大王決定不用韓非,把他放走,對我們不利,不如把他殺掉。”而韓非也主張先不滅韓,這與秦王的統一大計相背。於是秦王懷疑韓非有私心,聽信李斯的話,把韓非抓了起來。根據秦國法令的規定,獄中的囚犯無權上書申辯。韓非到秦國以後,又得罪了姚賈。姚賈為秦國立過功,深得秦王的重用,被任命為上卿。韓非卻向秦王說,姚賈出身不高貴,當過大盜,在趙國做官時被趕跑了,認為用這樣的人是很不應該的,使得秦王很掃興。事後秦王又向姚賈問起韓非,姚貫當然不會講韓非的好話。在李斯和姚賈的串通下,韓非沒有辦法,只好吃了李斯送來的毒藥,自殺於雲陽(今陝西淳化縣西北)。
韓非雖死,但他的思想卻在秦始皇、李斯手上得到了實施。 韓非著作吸收了儒、墨、道諸家的一些觀點,以法治思想為中心,並總結了前期法家的經驗,形成了以法為中心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系,被稱為法家之集大成者。韓非著重總結了商鞅、申不害和慎到的思想,把商鞅的法、申不害的術和慎到的勢融為一本。他推崇商鞅和申不害,同時指出,申商學說的最大缺點是沒有把法與術結合起來,其次,申、商學說的第二大缺點在於“未盡”,“申子未盡於術,商君未盡於法”。韓非按照自己的觀點,論述了術、法的內容以及二者的關係,他認為,國家圖治,就要求君主要善用權術,同時臣下必須遵法。同申不害相比,韓非的“術”主要在“術以知奸”方面有了發展。他認為,國君對臣下,不能太信任,還要“審合刑名”。在法的方面,韓非特別強調了“以刑止刑”思想,強調“嚴刑” “重罰”。 尤可稱道的是,韓非第一次明確提出了“法不阿貴”的思想,主張“刑過不避大臣,賞善不遺匹夫”。這是對中國法制思想的重大貢獻,對於清除貴族特權 維護法律尊嚴,產生了積極的影響。 他還認為,光有法和術還不行,必須有“勢”做保證。“勢”,即權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