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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部分

1994年的夏天啊,八、九年後回頭想一想,也就這樣了,看似許許多多,其實什麼都沒有。

放學的時候班主任找我談話。

我走進辦公室,看見李老師正在打毛衣,其他幾個任課老師吹著風扇聊天,聊天的話題是我們學校的某個老師因為房子問題得罪了什麼人,最近正在躲風頭,事兒挺大,好像連六年級的政治課都要換人來教。

“周行文啊,來坐。”

我受寵若驚,平時好像沒有這個待遇啊……今天這是吹的哪股風?

“周行文,你平時的成績老師也知道,基本上都是學年第一。這次實驗中學開高班,想在咱們學校要兩個名額,老師想問問你,你想不想去啊?”

我一下明白了,原來是這個事……難怪這麼客氣,手裡出一個叫得出口拿得出手的學生她面子上肯定好過不少,不過我肯定是不想去實驗中學了,還是要讓她失望。

“老師,我爸媽的意思是想讓我上十三中。”我恭恭敬敬地說,“用他們的話說就是,‘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他們希望我做好自己,不論是在什麼環境下。”

班主任同志的失望之情完完全全寫在臉上:“啊……這個……你父母什麼時候有空?我找你父母談談?”

“他們最近在炒股票,好像很忙。”我說,“要不我讓他們來學校一趟?”

“看你父母什麼時候有空吧,我和你們父母談談。”

我點點頭:“我回家就跟他們說。”

“那你自己的意思呢?”

“我也想去十三中,”我說,“反正都是考高中,十三中的分數線還低一點,我想讀一高。”

這種想法在家長和學生看來都很正常,班主任也無話可說,剛開始叫我進來時的興奮不再,揮揮手讓我走了。

我心中盤算著該怎麼順利入讀十三中,在夕陽中慢慢走回去,長長的影子在街上拖曳出許多變化,猶如人生無常。

………【第三十七章】………

開學之後頭一遭麻煩事其實不是試驗中學要人,是《緋紅少年》被勒令停刊。

這事責任在我,董慶華早在4月底就曾跟張小桐說過刊號合法化的事,我沒當回事,結果吃了大虧。上級部門勒令停刊的理由很簡單,不能以書代刊,且意識不良。當然每天講情殺之類的家庭八卦雜誌因為面對讀者不是學生,就不會有這種困擾。

——沒有分級審查制度還真是麻煩,最少想找茬太容易了。

相關的方方面面董慶華都有打點,居然還是出了這種事,我痛定思過,開始一環一環想過去,考慮是哪一環出了問題。

張小桐認為可能是文化部門的問題,她同教育系統關係一向好,給教育界做了不少掙臉的事,好歹也算是個小文化名人,教育局的人就算不幫忙,也不至於給她下絆。我同意她的看法。

停刊讓董慶華也有點措手不及,此人四處跑行正跑得爽,忽然生出這樣的事,彷彿跟女人親熱到一半竟然不舉,懊惱之情是個人都能理解。

張小桐給他的意見是先把刊號搞定,還是找內蒙古出版社的朋友幫忙,多花些錢沒關係,搞到就行。

董慶華帶著鈔票和好酒開始四處跑,文化局8個局長,天知道是哪個勁不對。

停刊意味著最少兩到三個月沒法復刊,我和張小桐一下覺得心裡空蕩蕩的,畢竟這是我們第一次失誤,有點相視無言的感覺。

我對她感慨:“畢竟還是兩個人,不能面面俱到啊……”

張小桐苦笑了一下:“沒事,我們以後能做的更好就是了。”

我也這麼認為,事情生了就不要沒命地追悔,生了想怎麼解決就好了,以後自然會學著規避,面對問題不停地抱怨是最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