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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引子

“最讓人噁心的就是這些律師,為了錢什麼都可以不要,良心讓狗吃了!”

“這律師看著人模狗樣,卻替這種小人出頭,真是下賤!”

“就算是輸了官司又怎樣,現在全國人民都知道了這個豬狗不如的東西,還有這個助紂為虐的律師!”

方小萌走出法庭還能聽到被告席上傳來的斥罵和旁聽席上亂紛紛的議論聲:罵人的是原告死去妻子的姐姐和父母,他們對原告恨之入骨,順帶的對方小萌這個為虎做倀的律師也一併痛恨。

方小萌一點都不怪他們,換做她自己,恐怕也不會有好脾氣給對方律師。這個案子的原告,以中國五千年的文化觀念來看,自古以來就是應該千人踩、萬人踏的主。說好聽了是陳世美,說難聽了就是白眼狼、下流胚!

本來這種事情在方小萌生活的這個時代很常見:一個男人在窮苦的時候傍上一位不嫌貧愛富、愛情至上的女子,在藉助於岳家的勢力獲得一定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後,卻開始嫌棄這女子不再年輕、脾氣不好。由於這時他已經無須再仰仗岳家的庇廕,而身邊又有大把的年輕、美貌、溫柔的姑娘,離婚是很難避免的。在方小萌三年短暫的律師生涯中,這樣的悲歡離合看得多了。

但這件事與其它故事不同的是:這女子從二十五層的高樓跳了下去,而她的姐姐正好又是記者,於是原告很快成了全國皆知的負心漢。更讓人出乎意料的是,原告竟然要起訴前岳家侵犯名譽權,更加引起全國譁然。

由此,方小萌作為原告的代理律師受到謾罵也就絲毫不奇怪了。

方小萌回到辦公室,同事劉律師關切的走過來:“方律師,你怎麼了,臉色不太好,是不是今天的庭審不順利?你別介意,那些當事人就那樣,他們根本不瞭解我們律師的職責。”

方小萌笑笑,沒有做聲。

原告是律師事務所主任一個老相識的兒子,主任卻不過情面接下這個案子,但是考慮到自己在律師界的聲望,是絕對不肯出庭代理的,只能把案子往下分。所裡沒有一個律師肯接手,誰都知道這是個吃力不討好的差事:律師費沒幾個錢不說,還要得罪全國至少一半人,這樣的傻事誰肯幹?

最後,主任求到方小萌,“小萌呀,你看你代理過那麼多法律援助的案件,你就把這個案件也當成是法律援助,成不成?就算他十惡不赦,這也是道德上的問題,他還是有權要求法律保護自己名譽權吧?”

看到方小萌點了頭,主任高興起來:“小萌,你一定會是成為一名好律師,你身上具有最優秀的律師職業素養。我老了,有時候需要考慮的事情多一些,你別怪我。”

方小萌理解的笑了。

其實,在方小萌看來,這個案件與其它案件沒有什麼區別,她根本不在乎是否被罵,更不在乎世人會怎麼看她,這不過是工作的一部分而已。無論當事人是什麼人,律師都應當儘自己的最大力量保證當事人受到法律的公平對待,法律並不完全等同於民意,民意也不能涵蓋法律。律師的歷史使命不是以迎合民意的姿態來維護抽象的社會正義,而是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職責來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社會的相對公平與正義。

“曾經多少次跌倒在路上,曾經多少次折斷了翅膀,如今我已不再感到彷徨,我想超越這平凡的生活。我想要怒放的生命,就象飛翔在遼闊天空,就象穿行在無邊的曠野,擁有掙脫一切的力量………”方小萌的手機突然響起,她拿起一看,是徐娜打來的。

“小萌,我約了希希晚上去錢櫃K歌,你也一起去吧。”

“不了,今天是我父親的生日,我晚上得回家。”

“回家?他們那麼對你,你還要回家給他們祝壽?”手機裡傳來了徐娜氣憤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