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們調查過,埃文斯當晚在酒吧中,並沒有與人起過衝突。埃文斯身高1米91, 肉眼可見的極為強壯。如果不是起了衝突,頭腦發熱的情況下,普通人實在不會選擇這樣的男人作為目標去攻擊。」
「就算考慮醉酒的情況下,埃文斯這體格,也不容易輕易就被人殺死,更別說是直接扭斷脖子。」
陸沅離道:「根據現場我們可以判斷出來,兇手身強體壯,身高在190上下,熟練使用槍械及格鬥技巧,大機率具有軍警背景,甚至都有。」
「但是,我注意到了另外一點細節。大家看一下卷宗裡的兩枚紅旗的圖樣。」
焦暘說道:「我剛才看到,這兩枚紅旗,其實並不完全一樣。一枚是三角形,完全紅色。另一枚呈現長方形,在邊緣帶有米色鑲邊。我懷疑,它是類似於紅藍對抗中的雙方所使用的。他們是將la這個城市,模擬成攻堅的陣地或者是獵殺的牧場。每拿下一個目標,就插上一枚紅旗。這似乎是一場有組織的殺人競賽。」
「他們,殺人競賽……」
凱文道:「你的意思是說,兇手有兩個人,他們在互相比拼,每個人殺死的人多少?依據呢?!」
「每個人的習慣包括思維模式,是很難改變的。」
焦暘道:「即使約翰森剛剛下夜班,又在市中心早高峰,他的車速不快,只有30邁左右。在這種情況下射擊,就相當於射移動靶,幾十米內一槍命中受害人脖子。這技術不說拿奧運冠軍,百步穿楊也是綽綽有餘了。
一個人如果有這麼好的射擊技術,他為什麼還要冒險接近第二名受害者,跟他貼身肉搏,直接擰斷受害人的脖子呢?用槍械和近身格殺是不同的感覺和體驗,後者要來得更加血脈噴張一些。陸教授之前也講過,在非常規理由的無序殺人系列案中,殺人不是目的,而是體驗與需求。很多兇手都更加註意動手過程中的感覺與細節,以滿足於來自他自身的許多需求。」
凱文點頭道:「有道理。」
陸沅離挑眉道:「不無可能。但是目前就這樣定論,證據還不足。比如你說沙盤推演,但是很多情況下,這種也可以是作為遊戲自己來做的。雖然基本可以確定是系列謀殺,但還是先排查一下受害者的社會關係,看看有沒有其他發現吧。」
兩人開完會出來,照例是焦暘開車。
陸沅離戴著墨鏡靠在後座上道:「都是你,沒事去什麼死亡谷,這下好了,大買賣上門了。如果兇手真是兩個人,一個神槍一個能打,別說查出來是誰,光抓也要費不少事。」
「難道真是江湖越老,膽子越小?」
焦暘笑道:「我們陸教授什麼時候這麼謹慎了?這點事對你來說還不是小場面!能敲能打算什麼?別說你後邊那一排車上的人都行,就連你前面坐的這司機都可以!」
陸沅離本來想說,要真對上了你就不這麼說了。但又覺得,這回的兇手有些邪性,專門奔著軍警去,挑釁的意味太濃,就道:「又吹上了,專心開你的車吧!」
沒有兩天,新的命案就又發生了。
陸沅離要上課,一時走不開。焦暘跟凱文他們一起開車去現場。
這次的殺人地點,居然就是在地區檢察院後門口。
大批的記者聞風而動,蜂擁而至,都圍在現場問東問西。現場維持秩序的警察來回勸說,也沒有人離開。
凱文是這個案子的負責人,熟知媒體脾性的他,壓根不敢露面。
正門更沒法走,三人只得從一個側門繞進去。
而這回報案的,還是熟人。正在裡頭回答警察問話的麥可史密斯大律師不停的拿手絹擦著頭上的汗,看見他們就跟見了救星了一樣。
麥可一口氣衝過來道:「嗨凱文!嗨盧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