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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警員逐一搜查了房間中的衣櫃與各種抽屜, 並沒有什麼發現。

布蘭科看到掛在衣架上的衣服, 順手往口袋裡一摸,卻忽然頓住了。

他感覺科林斯的口袋裡有什麼東西,勾住了他的手。

布蘭科叫過一名警員,拿來一個證物袋, 將口袋裡的東西都倒了進去。只見裡面有一個煙盒, 裡頭只剩下了幾顆煙,一個打火機還有幾塊錢的零錢。

但是,感覺告訴他, 刺中他的,都不是這些東西。他整個把科林斯的這個口袋翻了過來,就見口袋布上, 卡著一枚金耳釘,看起來有點年頭了, 明顯不是科林斯自己的東西。

布蘭科立馬將這枚金耳環裝了起來。

警隊在科林斯家中搜查了一圈,沒找到可能是兇器的錘子之類的物品。

布蘭科一從科林斯家中出來,就叫人打電話給岡薩雷斯太太,請她立即到警局一趟。

岡薩雷斯太太一看到那枚耳環就愣住了,「警官先生,你是從哪裡找到的?這個耳環正是我丟的那些首飾當中的一件!」

布蘭科謹慎的問道:「女士, 你確定嗎?你還有沒有發票一類的東西可以證明?」

「我當然確定這是我的東西!」

岡薩雷斯太太激動道:「雖然可能已經沒有發票了,但這是老頭子剛結婚的時候送我的,我絕不會認錯的!」

經過仔細的檢驗,在耳環的汙漬裡,找到了一點岡薩雷斯太太的dna資訊。

布蘭科就叫人將科林斯從看守所裡帶了出來,將那枚耳環放在他面前說道:「科林斯,這是從你那天穿去受害人家裡的衣服裡找到的。你怎麼解釋,這件首飾在你的口袋裡出現?還是準備直接向我們警方認罪,以換取輕判?」

科林斯茫然的看著布蘭科道:「警官先生,你在說什麼?這是什麼東西?我從來沒有見過他!」

「不要狡辯了。」

布蘭科道:「岡薩雷斯太太除了在現場失去了兒子的生命,還丟了一批首飾,總價值一萬餘元。這個耳環就是其中一件,他卻在你的口袋中找到了。你那天去到特雷斯家裡,是不是與他起了衝突,一時失控就拿起東西打了他的頭?!」

「打他的頭,哦我的上帝啊!」

科林斯哀嚎道:「我怎麼敢殺人?我那天根本沒有見到特雷斯,我去了以後見沒人開門,也覺得是不是自己來的太突兀了,給伯母打了一個電話,她沒有接我就走了。這是誰這樣陷害我?!」

雖然科林斯不肯承認,但是警方又找到了最新的證據,他們翻看醫院的監控時發現,某一棟診療樓前的攝像頭,在案發的前兩天,拍到科林斯去醫院探望岡薩雷斯先生時,就帶著這把雨傘。

布蘭科興奮的將這些最新發現通知了焦暘。

焦暘告訴陸沅離道:「布蘭科他們確認,那把雨傘是科林斯的。而且,他們在科林斯去特雷斯家裡當天穿的衣服裡,找到了岡薩雷斯太太的耳環。」

陸沅離道:「但是我記得,好像科林斯的情況,跟我做出的側寫,不太符合吧。」

「是的。」

焦暘道:「我問了布蘭科,他說科林斯成績很一般,畢業於本地一所很普通的大學。而且,科林斯還有一個上高中的妹妹,他們一家看起來感情還挺和睦的,警方也沒有找到,科林斯有精神問題的記錄。」

陸沅離道:「有些人即使感到自己精神出了問題,也羞於去醫院做檢查。當然,你也可以認為,我是為自己作出的不太標準的側寫挽尊。」

「好了陸教授!」

焦暘笑道:「你已經很棒了。在你所做出的側寫中,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兇手是受害人親友。警方靠他將重點調查方向放到了特雷斯身邊的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