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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要去你孃家舅子那裡,還得趕緊,你一個婦道人家,天黑了不好上路。”

“哎,你看我這腦子,那,那就只好託付與你了,回來再與你道謝昂!”

“好,沒事的。”

看著婦人夾著包袱急急出門去,他又低頭看手裡的信,信封上什麼都沒寫,只是封口處用封漆好好地封了,手一抖正想去拆——

“林小叔……”桐花在一邊怯生生地喚。

他嘆口氣,摸一摸小姑娘的頭頂:“飯吃了沒有?”

“還沒有。”

他搖了搖頭,走得這麼匆忙,連孩子也沒餵飽,於是把信小心不弄皺地塞到懷裡,就牽起那小手:“走,燒晚飯去,小叔家有前幾日在你家買的燻肉,想吃嗎?”

“想!”大眼睛頓時一亮。

“會燒柴嗎?”

“會的會的,桐花還會炒菜呢!”

“嗯,真是好孩子。”

等到晚間安頓好桐花,跟她說好旁邊桌面上有涼好的開水,叮囑晚上起夜亮燈什麼都要記得叫醒自己,見桐花都一一點頭,便吹了燈在暗裡陪她,幸好小姑娘不認床,不一會兒便呼吸均勻,已然睡熟,這才小心翼翼走出廂房,搭上門扣。

回到自己廂房,好歹有機會能看那封信了。從懷裡掏出來,尚帶著體溫,又撫了一撫,終於拆開。裡面一張不大的紙,對摺著,翻開看,正面用濃墨端正地寫著倆字:安好。這回有了署名:羨。

乍一入眼,林晚風差點嗆著,將紙翻來覆去細細看了好幾遍,確定只有這三個字,最多就是反覆間抖下來一些黃沙粒,帶來幾許邊疆風沙漫天的模樣。心中憋了許久,最後“吭”地一聲笑了出來,簡直哭笑不得。

這楞木頭,叫寫一兩個字,還真是不負所托。不,算多寫了一個,是不是該誇呢?千里迢迢讓人家捎信,就捎回來這仨字,也真是字字如金了。

他搖了搖頭,吹滅燈火,挨著枕頭躺了下來,只是懷裡仍抱著那張紙,捨不得放下。人走的時候,只是焦灼麻木,跟沒反應過來似的,這會兒卻忽然心頭酸脹,眼前溼潤,真感覺想念了。這榻本來不大,但少個人怎就覺得缺了塊,不夠擠不夠暖熱的?

許是哽哽咽咽沉於心事,竟然連近在咫尺的響動也沒聽到,直到有個什麼搭在他腰上,他心頭大懼一吸鼻子正要爬起來,那隻手卻箍得緊完全掙不開,只能感覺到手臂上是一塊塊金屬的冰冷觸感——

戎裝。

作者有話要說: 有關上幾章:其實表哥放在一般標準裡,絕不會是個好情人吧,卻絕對是個可以託終身的人?他太切實了,他是那種被生活過早泯滅了那些想往的人,若不是因了白羨,可能都斷不會去考慮情愛。表哥所理解的情愛,可能一直更偏向恩義和責任吧?但表哥又真的很貼心,放給一般人可能覺得不夠光彩奪目,但對於某些特定的,心靈有過創傷或極其渴望溫情的人,怕是很致命的吧?那種幾乎靜態的,長年累月的,給了就不會變的貼心的照顧和悲憫。這大約是他吸引這類人的原因?【笑】

☆、三五,忽至

大驚之下的心口驟跳慢慢平息下來,轉而因為另一種原因而激盪起來。

“……子慕?”遲疑地喚了一聲,卻因為喉頭微堵,變成了一句輕輕的咕噥。

“是我。”這回的聲音對了。

一時喜怒交加,不知道該罵嚇死他了好,還是該轉過去抱緊了好,最後出口卻變成最不相干的話:“白天那個也是你嗎?”他始終存了疑惑。

後面噎了噎,輕輕道:“不是,不過我就在附近。”

“你……”被氣地打了個嗝,他這才想到,方才捂著被子哭得這麼心力交瘁,難不成都叫這人給聽到了?一時間心頭萬分羞惱,夏夜裡被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