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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處長那裡我已經意思過了。”

田海茉知道自己不拿的話,下屬肯定都是不會拿的,當下也就當仁不讓地隨手翻了一下,打趣道:“小雄,那我就不跟你客氣了,都知道你土豪,不送點東西不舒服。”

她也不見外,知道茅臺是肯定要拿的,當下拿了一對,別的特色點心、風味火腿片和秘製特供的辣醬什麼的,各自搜了幾件。

南筱嫋和虞美琴也都拿了。得了禮物之後,南學姐原本那股因為暑期被抓差事而產生的不爽,也差不多消了。

馮見雄很體貼,知道妹子們不容易,又提了條貼心的建議:“哦對了,宿舍裡沒空調,這些日子大家晚上可能會艱苦些,要是不嫌棄的話,住我校外租的那套房子吧。有兩間臥室,全部配了空調的,都可以讓給你們女生,我自己再另外找地方好了,所以不用擔心的。”

“這些都是小事,咱別浪費時間,先說辯論賽吧。”

“可以,不過本來不是說好明天才集訓的麼。田學姐,聊正事兒之前,我有個不情之請要找你開開後門呢可能這幾個月,妮可又要借法援中心的名義,代理一些商標維權的官司,到時候你可要幫我授權才好。”

田海茉一愣,倒是不知道馮見雄前陣子又搞了什麼鬼,她詫異道:“商標維權?是商事訴訟啊?法援中心按規定只能援助刑事訴訟和民事侵權的,你可別讓我難做。”

馮見雄連忙解釋:“您放心,就是侵權之訴,不是合同之訴,打打擦邊球罷了。”

第39章 假公濟私

眾所周知,無論是在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司法廳/司法局)或者相應被委託的地方高校成立的“法律援助中心”裡做事,門檻條件都是遠低於在律師事務所做事的。

比如以馮見雄、虞美琴這票人如今的能耐,法學本科才上了一年,司考資格都還沒到手,律所還遠遠沒資格去,但已經可以給人做法律援助了。

而國法之所以允許這些才能資質相對垃圾的法學人才降低門檻,為的就是解決“專業律師只認錢,沒啥錢途的排骨官司、窮人訴求沒人搭理”的隱痛需求。

因此,法援中心能夠接的案子型別,雖然沒什麼明確的條文限制,在實際操作中卻被很多年審的潛規則限制。

刑事案件,那是國家鼓勵法援介入的,尤其是犯罪嫌疑人很窮,請不起律師的時候。

民事案件中,那些人身傷害、弱勢群體離婚、被侵權,乃至農民工討薪,也是鼓勵援助的。

但民事案件中的商事案件,走法律援助就往往會引來審查國家給你財政補貼、養活法援人員,是讓你去“援助”那些有錢的大老闆、解決生意上的糾紛的麼?

這條紅線,法援中心的人都知道。

也正是因為如此,當馮見雄提出希望田海茉繼續給他開授權、到時候以法援中心的民意進行一些“左右互搏”的打假訴訟時,田海茉才會如此猶豫,傾向於拒絕。

她可不想到時候被學校年審的時候挨處分。

此前,馮見雄那一系列專利碰瓷案在起訴的時候,史妮可也借過好多次法援中心的名義。但那些案子的起訴方畢竟弱勢,一開始就是用馮見雄個人名義當原告的,屬於“個人被人侵權”,勉強還夠格被“援助”。

但這次的原告,可是年銷售額20多億人民幣的大企業,怎麼看也不像是該被“援助”的窮逼何況馮見雄事實上還中飽私囊,用自己的商業資訊公司收了對方鉅額好處費呢。

可惜,田海茉的堅決並沒有持續多久,就被馮見雄的巧舌如簧瓦解了:

“海茉姐,我們畢竟不是司法局直接全職開工資的法援中心,不能比照國家事業單位的尺度吧?而且,我很有分寸的,商務合同糾紛的官司,我保證絕對不會用中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