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一五年的倫敦,還是骯髒的“霧都”,這座城市的居民很難看到澄澈的天空,因為這裡一年中的大部分日子。都籠罩在灰濛濛的陰霾之中。
好不容易學會了英語,終於跟上了居民生活節奏的盧卡斯。在倫敦郊外的舊城區,租下了一間小屋,過著“與世無爭”的生活。
當然,盧卡斯這些天用的錢,都是在附近的鎮上搶來的。
雖說警方早已貼出了通緝令,但那些警察根本就查不到他頭上。因為現在的他。已經變成了少年的模樣,和通緝令上畫著的成年人頭像,看起來根本就不是一個人。
——每次搶劫之後,他都會回到家中,在地下室裡自殺。這樣再次復活的時候,又會恢復到小孩子的形態。完全不必顧慮警察的追捕。
憑藉這種近乎“自殘”的方式,他才獲得了賴以生存的金錢。
雖說無法像過去那樣狩獵了,盧卡斯還是很喜歡這個城市的。因為在這裡生存的,都是自己的“同類”。
即使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類朋友,連說過話的人都沒幾個,但他知道,自己已經不再孤獨了。
——在滿是同類的城市中,自己不再是孤身一人了。
就算依然很痛苦,但他還是得到了一絲慰藉。
不願意傷害同類的他,在搶劫時也會注意避免誤傷,沒有傷到一名無辜的平民。而且每次搶到的,也只是勉強謀生的金錢和食物而已,並沒有像那些江洋大盜一樣“來一票大的”。
正因如此,現在的盧卡斯也還穿著破破爛爛的麻布衫,吃著**的麵包,生活條件並不算太好。
在這個年代,已經出現了電影之類的新潮娛樂,他自然也沒錢去看,唯一的消遣就是在下午坐在屋外叼著菸斗看報紙而已。
雖說平時的報紙上都是些無聊的內容,但今天,在泰晤士報的最後一版上,他看到了一個有意思的廣告:
“怪談研究會招募有識之士,一起探索未知的奧秘。”
那個廣告所佔的位置很小,而且旁邊就是泰晤士報慣例的拼字遊戲,可想而知,大部分讀者都被拼字遊戲吸引了注意力,自動忽略了旁邊的廣告。
但即使是這種不起眼的廣告,也並沒有逃過盧卡斯的眼睛。
除了標題的一行小字以外,那則廣告中沒有提供關於“怪談研究會”的任何有用的資訊,只是在下面寫上了時間和地點:今晚八點整,午夜酒吧。
儘管這個酒吧的名字一聽就是不入流的小店,但盧卡斯立刻便意識到,生意很差的“午夜酒吧”,就在自己住處不遠的那條小街上。
他偶爾也會去那裡借酒消愁,自然是很清楚那間酒吧的生意狀況——除了自己和幾名“老客戶”以外,那個骯髒油膩的地方根本就沒人會去。
——只要在晚上八點過去,就能碰到“怪談研究會”的人嗎?
儘管還有些半信半疑,盧卡斯還是收起報紙回到小屋裡,站在碎掉一半的全身鏡前,整理了一下自己亂糟糟的棕發,做好了赴約的準備。
若是那個所謂的怪談研究會,能夠弄清關於自己的真相就太好了。
在盧卡斯看來,他自己就已經是最大的未解之謎了。(未完待續。)
ps: 這個月又完成了全勤!我真是太厲害了(自豪臉)。
326 研究會的建立…2
一九一五年七月三十日,在倫敦的大部分居民看來,不算是什麼特殊的日子。
那場被後人稱為第一次世界大戰的野蠻戰爭,此刻正在進行中。由於戰火併未燒到倫敦。這裡的居民們也依然是非常淡定的。
——白天工作,午飯後看報,回家後聽著收音機喝茶。對普通的英國人來說,日子還是和過去一樣,並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