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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大哥笑了,「你也這樣想?太好了,我正幫他們爭取權利。」

「你?爭取?怎樣做?」

「將來告訴你。」

「大哥,我不小了。」

家華笑,「待你偷窺女子沐浴而不被捉到之際,你才不算小。」

家真哭笑不得。

這時,家英回來,大哥二哥交換一個眼色,異口同聲,宣佈訊息:「家真,爸媽要送你到英國寄宿。」

家真大叫起來:「什麼?」

是真的。

他闖了禍,不是大事,確是極之猥瑣,見不得光的事。

在保守及受人尊重的許家,這件事簡直是有辱家聲,非把滋事分子送出去不可。

大哥笑說:「遲些早些,你總得到外國讀書,我已去了四年,家英陪你一起走,咦,家裡只剩我一名。」

老二說:「媽說你結了婚家裡會熱鬧。」

「結婚?」他笑。

大哥高高在上,家真最崇拜家華。

家華長得高,他浴室有一面鏡子,也掛得高,只有他一個人照得到。

家真不想離家寄宿,他用毛巾蓋住頭,坐床上生悶氣。

老二說:「家真塊頭不小,不知怎地,異常幼稚。」

大哥解釋:「因為他舉止還似孩童,你看他,遮住自己,看不見人,便以為人也看不見他,三歲幼兒才如此逃避,鴕鳥政策。」

家真放下毛巾。

大哥丟下話:「大人會勇敢面對。」

他們出去了,順手替家真熄燈。

家真心想:要把他送出去讀書,可是先通知家裡每一個人,然後才知會他,他有什麼人權?

這一切,都是為著他在不適當的時候,去了一個不適當的地方,做了一件不適當的事。

家真再用毛巾蒙起臉。

半晌,有人叫他:「家真。」

是媽媽的聲音。

「媽媽,對不起。」

「不管你事,全是壞朋友教唆,去寄宿你可免卻這等壞影響。」

母子握緊手。

媽媽看上去永遠年輕秀美懦弱,完全不像三子之母,尤其不像二十三歲長子家華的母親。

她時常戲言:「家華是我丈夫前妻所生。」

當下她問家真:「大哥與你談什麼?」

家真答:「叫我好好做人。」

母親遲疑一下又問:「可有說到什麼運動?」

「他一向是籃球好手。」

「不,不是體育運動,」母親改用英語:「是工運那種運動。」

家真全不明白。

母親微笑說:「家真,你們都是我的瑰寶。」

家真終於睡了。

第二天一早醫生又來看他,見他眼睛腫得張不開,既笑又驚,立即檢驗,幸好無事。

父親斥責:「去到英國若再鬧事,把你充軍到火地島。」

家真知道火地島在南美洲最南端之尖,近南極洲,真去到那裡,倒也有趣。

只聽見母親說:「不如租層公寓,讓家英家真同住,比較舒適。」

父親厲聲反問:「要不要帶老媽子丫鬟書僮同去?不行,肯定住宿舍,免得他們胡鬧。」

母親不再出聲。

家真也動氣,充軍就充軍,宿舍就宿舍,怕?怕就不是好漢。

下午家真坐房裡看書,花香更濃,一條綠藤趁人不覺,捲入窗內。

他渴睡。

家真不捨得離開明媚南國到濃霧陰雨的北國去。

這時,他的損友又出現在窗外。

「家真。」

可不就是鍾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