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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令的是用警笛;警笛一鳴,便是一排槍,警笛一聲接著一聲,槍聲就跟著密了,那警笛聲甚淒厲,但有幾乎一定的節拍,足見司令者的從容!後來聽別的目睹者說,司令者那時還用指揮刀指示方向,總是向人多的地方射擊!又有目睹者說,那時執政府樓上還有人手舞足蹈的大樂呢!

我現在緩敘第一次槍聲稍歇後的故事,且追述些開槍時的情形。我們進場距開槍時,至多四分鐘;這其間有照相有報告,有一兩處的嚷聲,我都已說過了。我記得,我確實記得,最後的嚷聲距開槍只有一分餘鍾;這時候,群眾散而稍聚,稍聚而復紛散,槍聲便開始了。這也是我說過的。但〃稍聚〃的時候,陣勢已散,而且大家存了觀望的心,頗多趑趄不前的,所謂〃進攻〃的事是決沒有的!至於第一次紛散之故,我想是大家看見衛隊從背上取下槍來裝子彈而驚駭了;因為第二次紛散時,我已看見一個衛隊(其餘自然也是如此,他們是依命令動作的)裝完子彈了。在第一次紛散之前,群眾與衛隊有何衝突,我沒有看見,不得而知。但後來據一個受傷的說,他看見有一部分人——有些是拿木棍的——想要衝進府去。這事我想來也是有的;不過這決不是衛隊開槍的緣由,至多隻是他們的藉口。他們的荷槍挾彈與不上刺刀(故示鎮靜)與放群眾自由入轅門內(便於射擊),都是表示他們〃聚而殲旃〃的決心,衝進去不衝進去是沒有多大關係的。證以後來東門口的攔門射擊,更是顯明!原來先逃出的人,出東門時,以為總可得著生路;那知迎頭還有一支兵,——據某一種報上說,是從吉兆衚衕來的手槍隊,不用說,自然也是殺人不眨眼的府衛隊了!——開槍痛擊。那時前後都有槍彈,人多門狹,前面的槍又極近,死亡枕藉!這是事後一個學生告訴我的;他說他前後兩個人都死了,他躲閃了一下,總算倖免。這種間不容髮的生死之際也夠人深長思了。

照這種種情形,就是不在場的諸君,大約也不至於相信群眾先以手槍轟擊衛隊了吧。而且轟擊必有聲音,我站的地方,離開衛隊不過二十餘步,在第二次紛散之前,卻絕未聽到槍聲。其實這隻要看政府巧電的含糊其辭,也就夠證明了。至於所謂當場奪獲的手槍,雖然像煞有介事地舉出號數,使人相信,但我總奇怪;奪獲的這些支手槍,竟沒有一支曾經當場發過一響,以證明他們自己的存在。——難道拿手槍的人都是些傻子麼?還有,現在很有人從容的問:〃開槍之前,有警告麼?〃我現在只能說,我看見的一個衛隊,他的槍口是正對著我們的,不過那是剛裝完子彈的時候。而在我上面的那位可憐的朋友,他流血是在開槍之後約一兩分鐘時。我不知衛隊的第一排槍是不是朝天放的,但即使是朝天放的,也不算是警告;因為未開槍時,群眾已經紛散,放一排朝天槍(假定如此)後,第一次聽槍聲的群眾,當然是不會回來的了(這不是一個人膽力的事,我們也無須假充硬漢),何用接二連三地放平槍呢!即使怕一排槍不夠驅散眾人,盡放朝天槍好了,何用放平槍呢!所以即使衛隊曾放了一排朝天槍,也決不足做他們絲毫的辯解;況且還有後來的攔門痛擊呢,這難道還要問:〃有無超過必要程度?〃

第一次槍聲稍歇後,我茫然地隨著眾人奔逃出去。我剛髮腳的時候,便看見旁邊有兩個同伴已經躺下了!我來不及看清他們的面貌,只見前面一個,右乳部有一大塊殷紅的傷痕,我想他是不能活了!那紅色我永遠不忘記!同時還聽見一聲低緩的呻吟,想是另一位的,那呻吟我也永遠不忘記!我不忍從他們身上跨過去,只得繞了道彎著腰向前跑,覺得通身懈弛得很;後面來了一個人,立刻將我撞了一交。我爬了兩步,站起來仍是彎著腰跑。這時當路有一副金絲圓眼鏡,好好地直放著;又有兩架腳踏車,頗擋我們的路,大家都很艱難地從上面踏過去。我不自主地跟著眾人向北躲入馬號裡。我們偃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