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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假設成立,那麼奧託勃現在滿有把握我不在人世了。這樣就沒有必要再窮追不捨,派人盯梢了。沒人盯我,這個事實是靠得住的。憑我多年的經驗,沒有一條&ldo;尾巴&rdo;能逃過我的眼晴。

第二種假設:奧託勃導演了這齣戲。他讓我以為奧託勃得到我的死訊能信以為真,而我也放心了,我會從此轉入地下,不再露面,他們卻能借我的行蹤找到聯絡站的所在。他讓幾個打手把我拋在淺水裡。我一旦醒來就會自我解釋出這麼個場景‐‐我被人扔進湖水之後迷迷糊糊地游上了岸,之後又昏死過去。我甚至會對由於某種偶然的事件而倖免遇難(這種情況正同第一種假設一拍即合。) 暗暗慶幸,或者會更愚蠢地為自己的逃脫得意忘形,而不再深究其中的原因。

問題又來了,他們至今還未派人盯我,這樣又怎麼能找到我的組織呢?另外,他們為何偏愛格倫沃德大橋呢?

第三種假設:奧託勃企圖用死來威脅我,以達到催眠術達不到的效果。他當然也清楚我的歷史,在戰爭年代裡我經歷過多少次死囚營的嚴刑拷打,又目睹了多少次恐怖屠殺,所以他也就沒有公開逼我。他用的是另一種手法,他站在我面前,一字一句地告訴我說我浪費了他的時間。後來他又給衛兵下命令,聲音不高,但足以讓我聽清,而且料定我當時多麼用心地在聽著。這樣我就應當相信自己的處境:被判了死刑。有許多不同的勇士和懦夫,有的人能鎮定自如地穿越懸崖峭壁,而碰到一條草蛇卻會嚇得魂不附體,還有的人跨洋越海,如履平地,可只要見到一滴鮮血就頭暈眼花,跌倒在地。奧託勃可能認為一個人可以勇敢無比,徒手跟5個人搏鬥,甚至到了對方的槍聲響起後還奮力抗爭,而一旦他的手腳被捆住之後,只等聽到宣判自己的死刑,他就會嚇得癱在地上,叫饒不迭的。

如此看來,奧託勃的幾句話是說給我聽的,他還指望我向他屈服,而且為了保命而給他提供報告。在這一點上,他即使不成功也不需承認自己的失算,他的的確確完成了自己的指令:給我打了最後一針,用車裝出去,然後把我扔在水裡。奧託勃讓我看看他是說到做到,決不食言。這樣我又會想到第一種假設上去,並且自我安慰地認為他們原打算殺死我的。

還是老問題:為什麼不派人跟蹤?另一個疑問有了答案,選中格倫沃德大橋是為了恐嚇我,因為我會聯想到瓊斯的死,他正是慘死在同一個湖裡的。

不管哪種假設正確,目前只有兩件事可以肯定:第一,我沒有死;第二,沒有人盯住我。第一個事實放進哪一個假設都成立;而第二個事實只能和第一種假設配得起來。 ‐ 棒槌學堂&iddot;e書小組 ‐

桌布上淡雅的紫丁香色格子圖案在我眼前飛舞起來。睡意一陣接一陣地襲來,我有點支撐不住了。找不出問題的答案不能睡覺。可以考慮第二種和第三種假設的結合:起初的目標是希望我嚇得戰戰兢兢,把什麼都招供出來;指望落空之後,他們就把我扔在湖邊,想靠我的行蹤找到聯絡站,不過為何沒人盯我?這一點至關重要。他們一定以為我已經凍死了。

紫丁香色的花格子一亮一滅。再去檢查房門有沒有上鎖。疲倦得支援不了。進入夢鄉。

起床後的第一件事是給警察局打電話,通知他們在格倫沃德橋邊有一輛被人遺棄的灰色&ldo;大眾&rdo;車。要是&ldo;不死鳥&rdo;派人看著那輛車,不過其原因我可不得而知,那麼他們會看到是警察,而不是我,拖走了那&ldo;大眾&rdo;牌。

牙刷、剃鬚刀、兩件襯衣、幾雙襪子,等等。我把這些東西留在飯店的房間裡,獨自一人走到了赫茲租車行。我在車行門外溜達了好一會兒,等到櫃檯上的那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