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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解。

路明非有六年多沒見過爸媽了,好訊息是據說他們都還活著,每半年還會寫封信給他,壞訊息是每次來信媽媽都遺憾地告訴他回國探望他的計劃又要推遲,因為“事情又有了新的進展”。他的爸媽都是考古專家,據說在忙一個大專案,結果一旦公佈就會像斯文·赫定發現樓蘭古城那樣震驚世界。上初中時,路明非很為有這樣的爸媽而自豪,讀了很多考古方面的書,在放學的路上和同學津津樂道。但他很快發現該自豪的是放學時有爸媽開車來接的兄弟們。每每放學之後,一幫同學吊兒郎當地並排往前走,佔了幾乎半條街的路面,後面就一次次響起汽車喇叭聲,然後隊伍中立刻有個兄弟收斂了搖擺的幅度,老老實實的鑽進自家的車絕塵而去。人一個個地少下去,最後往往只剩下路明非一個人,繼續搖擺著向前。

兄弟們隔著車窗玻璃看出去,路明非的背影踢著石頭自由自在地遠去,於是非常地羨慕,羨慕他可以隨便去哪兒,想逛商場逛商場,想買吃的買吃的,還能去打檯球,反正他家管得不嚴,放學從不來接。

但其實路明非一個人的時候不逛商場也不打檯球。他在網咖裡坐得發膩之後,就回家了,進了樓卻不進屋,從通往樓頂的鐵柵欄裡鑽過去,坐在嗡嗡響的空調機旁邊眺望這個城市,直到太陽西下。

路明非覺得自己的爸媽像是男女超人,也許只有某一天他坐的飛機失事了,他們才會忽然出現在他面前,託著飛機平安落地。若不是那樣,他們始終在為世界忙碌,而不是為了他路明非。超人爸媽當然可以用來吹噓,可事實上跟不存在也沒什麼區別,路明非都快記不得爸媽的長相了,只有偶爾看小時候爸媽和他在自家客廳裡的合影時,才能勉強回憶起那一男一女,還有他家那棟外面爬滿爬山虎的老樓。

叔叔嬸嬸對於路明非爸媽每次從國外寄回來的錢興趣更大,而不是路明非這個人。託那筆錢的福,路明非可以上那個私立高中,也是託那筆錢的福,叔叔嬸嬸能買一輛小排量的寶馬車,叔叔有錢去買一些仿得很像的名牌貨,嬸嬸有錢在麻將桌上輸,還是託那筆錢的福,他的堂弟路鳴澤在學校裡有了“澤太子”的綽號。路鳴澤和他在同一所高中上學,不但成績比他好,穿衣服也比他精緻,而且只要有女孩一起吃飯就搶著給錢,叔叔嬸嬸還會穿得特別體面參加路鳴澤的家長會,讓人感覺路鳴澤是個蜜罐裡泡大的孩子,而他路明非就是“路鳴澤的哥哥”。

路明非倒也不是很介意,反正他是個沒什麼存在感的人。

連爸媽都不在乎他,對叔叔嬸嬸還能有多高的要求?

路明非兩手抄在褲兜裡,歪著腦袋看著地面,一路下樓,在便利店裡買了嬸嬸要的袋裝奶和廣東香腸,又溜達到書攤上,買了一本新出的《最小說》。嬸嬸覺得路鳴澤就是聰明,好讀書,求上進,還特別熱愛文學,路鳴澤看《最小說》在嬸嬸的嘴裡也是“我們家鳴澤在學習”,每次那個雜誌出新一期嬸嬸比路鳴澤知道得都清楚,趕著路明非去買,搞得樓下報刊亭的大爺覺得路明非是個憂鬱的孩子。但其實路明非很白爛,每次買完《最小說》就靠在報刊亭邊把新一期的《家用電腦與遊戲》看完,然後扔回攤上,坦蕩蕩地評價說家遊越來越不好看了,拍拍屁股走人。

路明非有點蔫兒壞,比如他不喜歡路鳴澤,但他總是訪問路鳴澤那個秘密的QQ空間。路鳴澤看了《最小說》,給自己起了一個筆名叫“寂寞的貪吃蛇”,抄了很多哀傷的句子放在QQ空間裡,配上他自己用手機拍的大頭照,偶爾還上載幾張用點紅墨水抹在手腕上冒充割腕的照片,配的詩大概是說沒有愛就要去死的意思。路明非知道堂弟春心思動,在學校裡還沒有泡到心儀的女生,所以想在QQ上遭遇點天雷地火。於是他新申請了一個QQ號起名叫“夕陽的刻痕”,掛上一張短髮嬌俏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