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無論是多個選項選一個還是做與不做之間選一個。
其實關於騙子這點基本可以達成共識,就是它不會是一個騙子。關於承擔損失這方面,我們也可以確立一個合同。
但為什麼還是選擇放棄?歸根到底還是風險太大,以及沒有嘗試過。如果我們有這個經驗的話或許會答應。
這也是一個方向,因為熟悉會增加我們的自信以及應對問題的經驗。
老闆就是老闆。很大度,說沒什麼,而且也發了語音解釋,表示能理解。
然後還說了可以讓我們去他住的那邊打聽一下,當地人都認識他,不會是騙子。
我感覺確實可以,值得學習。無論是老闆的這種大度還是做事方式。
不過我同學說的也有道理。他說什麼都有風險,租給車也是,租給人也是。租戶萬一摔倒了賠醫藥費是不是風險?
我甚至還聯想到了,要是老人小孩那種就更麻煩了。
但說真的,任何事都有風險。但如何將風險處在一個可控的範圍內,這才是值得學習和掌握的。
再說一下合同,不找不知道,一找發現找不到。租房合同有,甚至停車位合同也有,但是將房子用作停車的合同卻找不到。
而且找到了怎麼修改是一回事,修改有沒有法律效用又是一回事,甚至合同本身是不是最新版也是一個問題。
反正發現到處都是問題。這時候就體現出一個學法律朋友的好處了。
問了一下她手寫的合同算不算,她說:有效啊,寫明當事人的姓名電話號碼身份證和住址,還有出租的地點地方面積,還有出租時間,還有風險承擔。
還建議我從網上找一份租賃合同,修改一下即可。專業的就是靠譜。多條朋友,多條出路,可能有點誇張,但多條路,多條路卻絕對不誇張。
有朋友真的很好辦事也很方便。
其實說到經驗有好處也有壞處,嗯,世界上所有的事都是雙刃劍。
如果我有經驗的話,我可能按照經驗處事,將之前的合同拿來用,但卻沒有想到這是一種新情況,需要修改一些地方,而且被對方抓住了漏洞,對此損失了一大筆錢,甚至是其他更加昂貴的代價。
當然經驗的好處也很明顯,就是不用動腦,跟著經驗走大機率不會錯,雖然說也不一定特別好。
所以一直都在警醒自己,不要完全的被舊有觀念和經驗帶著走。一定要讓自己時刻意識到:經驗可能會害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