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我的骷髏劍士無須訓練,就擁有與它自身運動能力相匹配的武藝,平均水平甚至在人族劍士之上。近身格鬥時由於不畏懼死亡,能搶佔進攻的先機。論武器質量,大家的武器都是產自同一個國家的,所以差別不大。唯一差別在於骷髏劍士的防具比人族劍士差了一個檔次,那是決定勝負的。
之所以有這個差距是因為我認為降低單兵生產成本,轉而增加數量更有利。骷髏並不需要厚重的盔甲,因為它們沒有要害。如果有的話,一個堅硬的頭盔是不錯的選擇。但我的願望是……最好連這個頭盔也省了。
戰爭所到之處,沒有盔甲的平民屍骨隨地就能撿到,攻城掠地後隨即就可編組部隊。讓死人復生,變成骷髏戰士,再用他們的皮肉製作成能抵禦部分魔法效果的皮甲,然後隨便分它們一把劍就成為骷髏劍士了。這些劍,戰時一車就能放一大捆,不夠的話,還能從雙方的屍堆中補充一些。支撐源的話,只要隨便找到幾個活人就可以建造,想使用這麼靈活的作戰方式戰鬥,那麼特製契文的時候就應考慮周到。規定所有骷髏劍士都不穿盔甲的話,那麼它們復生後的劍術適用性將更大。畢竟,我不需要考慮穿著各種盔甲會對骨架運動產生什麼不良影響。
“王子……是你。”卡索徒嚥下一口氣悲痛地說道:“不,你已經不是我所認識的王子了。你……不是人。那些骷髏都聽你的,到底是何時開始,使你變了,變得這麼陌生?這般可怕?”
“你說得太對了。你所認識的那位王子已經被我殺掉了。我不過是披著這層人皮,扮演著一個不相稱的角色而已。我現在就告訴你,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這樣。我不喜歡……埋藏著自己。不過很快,人們都會知道我。是的,我會撕開這張本不屬於我的臉蛋,露出我的真面目,你不過比他們早知道一點罷了。”我面無表情地說。
“你說……你把王子殺掉了?那……你……你到底是誰?”卡索徒驚訝地問道。
“你還記得羅素安科多那所魔法學院裡的亡靈巫師吧。或許你不知情,誰騙誰這些並不重要,只是……身為弱勢群體中的一員,真的很不快樂就是了。為什麼得勢的不是我們呢?你們是那樣的虛弱。如果我們得勢了,或許你們就得偽裝成亡靈巫師過活了吧?不過你大概沒機會了。”我說。
“你……你就是它?你這隻畜生,拋棄人類的尊嚴,你這隻下賤的狗,不!下賤的豬……”卡索徒也只能說到這裡了,原本我想聽到更多的,可是我不喜歡‘豬’這種稱呼。因為儘管我不一定很聰明,但至少我期望我的選擇是對的,‘豬’的負面意義實在太重了,我不喜歡承擔,所以沒有聽他把話說完,就反手一劍刺穿了他的嘴巴。
“我的骷髏劍士們,去把那些殘餘力量瓦解掉吧。”我說著,自顧自走進密林之中。那兩股人類的氣息,實在太熟悉了,那兩個傢伙就在這附近,他們是不是聽到我剛才的話了呢?
我實在太高興了,我的寵物蕾依莎……捉住她,然後用鎖鏈捆綁起來,跟小白兔們擺放在一起。
第一百一十一節
傳說中,有那麼一個傢伙,他的名字叫‘老天’,他曾經說過‘很多事情都是事與願違的’。我一心想摸進樹叢中尋找蕾依莎美麗的身影,可是卻什麼也找不到。當我想要放棄的時候,我的骷髏劍士們卻為我逮住了科茵。
待科茵被兩名骷髏劍士押送到我跟前時,我才發問道:“你的同伴呢?”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麼,這裡只有我一個!”科茵。
“算了,找到你也算一項意外收穫。剛殺掉一員,現在馬上就可以補充一員了。科茵,知道嗎?我最近開始喜歡魔法師了。他們也許沒有我想象中那麼討厭,前提是他們必須為我服務。我知道蕾依莎跟你在一起,我已經聞到她的氣味了,她就在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