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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部分

解。可能的話,我真想由我去承受那次遭遇。但畢竟事情已經過去,再怎麼想也於事無補。

那是5月一個令人愉快的下午。吃完午飯,木月問我能不能不上課,和他一起去打桌球。我對下午的課也不是很有興致,便出了校門,晃晃悠悠地走下坡路,往港口那邊逛去。走進桌球室,玩了四局。第一局我輕而易舉地贏了,他於是頓時認真起來,一舉贏了其餘三局。我按事先講好的付了費用。玩球時間裡,他一句玩笑也沒說——這是十分少有的。玩完後,我們吸了支菸,休息一會。

“今天怎麼格外的認真?”我問。

“今天我可是不想輸。”木月滿意地笑著說。

那天夜裡,他在自家車庫中死了。他把橡膠軟管接在n360車排氣管上,用塑膠布封好窗縫,然後發動引擎。不知他到底花了多長時間才死去。當他父母探罷親戚的病,回來開啟車庫門放車的時候,他已經死了。車上的收音機仍然開著,腳踏板夾著加油站的收據。

既無遺書,也沒有推想得出的動機。警察以我是同他最後見面說話的人為由,把我叫去了解了情況。我對負責問詢的警察說:根本沒有那種前兆,與平時完全一樣。警察對我對木月似乎都沒什麼好印象。彷彿認為:上高中還逃學去打桌球的人,即使自殺也沒什麼不可思議。報紙發了一小條報道,時間就算了結了。那臺n360車被處理掉。教室裡他用過的課桌上,一段時間裡放了束百花。

木月死後到高中畢業前的十個月時間裡,我無法確定自己在周圍世界中的位置。我結交了一個女孩子,同他睡過覺,但持續不過半年。她也從未找我算帳。我選擇了東京一所似乎不怎麼用功也可考取的私立大學。考罷入了學。考中也沒使我如何欣喜。那女孩兒勸我別去東京,但我死活都要離開神戶,想在無一熟人的地方開始新的生活。

“你和我睡過了,所以就不拿我當回事,是不是?”她哭了。

“那不是的。”我說。我只不過想離開這個城市。但她想不通。隨後我們就分道揚鑣了。在去東京的新幹線電車中,我回想起她的長處和優點,後悔自己幹了一件十分虧心的事。可是已經追悔莫及了。我決定把她忘掉。

到得東京,住進寄宿宿舍開始新生活時,我要做的僅有一件事,那就是對任何事物都不想的過於深刻,對任何事物都保持一定距離。什麼敷有綠絨墊的桌球檯呀,,紅色的n360車呀,課桌上的白花呀,我決定一股腦兒把它們丟到腦後。還有火葬場高大煙囪中騰起的煙,警察署問詢室中呆頭呆腦的鎮紙,也統統一掃而光。起始幾天,進行的似乎還算順利。但不管我怎麼努力忘卻,仍有恍如一團薄霧狀的東西殘留不走。並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霧團狀東西開始以清楚而簡練的輪廓呈現出來。那輪廓我可以訴諸語言,就是:

死並非生的對立面,而作為生的一部分永存。

訴諸語言之後確很平凡,但當時的我並不是將其作為語言,而是作為一團薄霧樣的東西來用整個身心感受的。無論鎮紙中,還是桌球檯上排列的紅白四個球體裡,都存在著死。並且我們每個人都在活著的同時像吸入細小灰塵似的將其吸入肺中。

在此以前,我是將死作為完全遊離於生之外的獨立存在來把握的。就是說:“死遲早會將我們俘獲在手。但反言之,在死俘獲我們之前,我們並未被死俘獲。”在我看來,這種想法是天經地義、無懈可擊的。生在此側,死在彼側。我在此側,不在彼側。

然而,以木月死去那個晚間為界,我再也不能如此單純地把握死(或生)了。死不是生的對立面。死本來就已經包含在“我”這一存在之中。我們無論怎樣力圖忘掉它都歸於徒勞這點便是實證。因為在17歲那年5月一個夜晚俘獲了木月的死,同時也俘獲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