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
他從未曾對一個女子的喜怒哀樂這般上心,更從未曾試過,被一個女子的喜怒哀樂所左右。縱使以前曾愛過唐惟七,兩人也不過是君子之道,他總覺得有些事情不用做出來,也不用說出來,總想著對方應該能瞭解自己的心情,直到最後,他看見唐惟七望著天秀的眼神,才幡然醒悟。
原來,當一個女人看著深愛的人,是那樣一種神情。
唐惟七死後,天秀曾問過他:“你口口聲聲說自己愛著惟七,你可知道她喜歡吃酸多過吃甜,你可知她愛什麼顏色的花?你可知她與平常女子不同,怕熱不怕冷?她最愛蓮香齋的杏仁餅,你可曾買過贈與她?”直問的沈雲談啞口無言,他什麼都不知道。他只覺得看著她會覺得歡喜,卻不曾問過自己,可有為她做過些什麼。
更不用提,為她改變些什麼。
或者,他之所以多次放過不斷挑釁自己的天秀,便是因為他知道……天秀是真真正正地愛過唐惟七。
原來一個男人愛著一個女人時,真的會為她改變她不喜歡的事情,會嘗試去做她喜歡的事情。
紫奴側首想了想,道:“我與十九妹妹不熟,不知她有什麼特別喜好。不過女子都喜歡花,或者她也喜歡?”
沈雲談搖搖頭:“十九不愛那些花花草草的,她對有些敏感,最怕花粉。”
“嗯,漂亮衣服!沒有女子不愛打扮的!”紫奴言之鑿鑿,煞有其事,“不過,你知道她的尺碼麼?”
沈雲談眼睛一亮,恍若在翻騰的江海中抓到一根救命稻草:“知道!”騰地站起身來,一把拉過紫奴,“走走走,我們挑衣服去!”
那一日,凡是光顧鎮子裁縫店的女人回家都扭丈夫的耳朵,因為一個“又英俊,又多金”的男人,為自己愛的姑娘,足足在裁縫店泡了一整日,從貼身小衣到足下絲履無一不細心認真地顧及到。她們都看著眼紅眼熱,巴望著自己家的男人能學上一學。
次日,十九開啟窗子,第一眼就看見窗臺上的一整套衣衫,與當日在枕霞客棧時的情況,一模一樣。
這……算是認錯麼……
十九的臉由紅變青,由青變白,按照沈雲談的意思是,一套衣服,就算是完事了?她二話不說關了窗子,由得那衣服放在彼處,恍若無視。
紫奴把衣服拿到沈雲談面前,無奈地搖了搖頭。
“這是什麼意思?”沈雲談還不死心,“沒撕爛是不是證明有希望?”
紫奴嘆口氣:“你果然是不懂女兒心。要是撕爛了,興許還沒那麼糟。這個意思就是,視若無睹,簡單倆字——沒戲。”
沈雲談錯愕了,悲劇了,難受了,絕望了。
紫奴皺著眉頭,想了想:“文人雅士追求姑娘時,都寫情詩唱小曲兒……”
沈雲談臉一僵:“這……不太好。”是太不好!堂堂神隱去寫那些個酸不拉幾的情詩,傳出去不笑死人!
紫奴一臉正經:“十九不是曾經說過‘倘若你文采再高一點’之類的話?你寫首感天動地的情詩,展現一下你的文采也好。”
沈雲談一臉疑惑:“真的可以?”
紫奴兩眼盈盈含淚:“倘若有這樣一個男子,天天給奴家一首情詩,奴家願意放棄一切。”
沈雲談咬了牙:“我寫!”
紫奴說了,情詩一首不夠,要天天寫,沈雲談心急,覺得天天寫太慢。於是接下來的四天,每天早午晚,十九的桌上便有一首哀怨憂愁的小詩。
到了第四日傍晚,沈雲談鬼鬼祟祟,偷偷摸摸地站到窗前,準備將新鮮出爐的情詩塞入窗縫時,唐十九猛然推開了窗。
塞情詩的時候,難免太過激動。太過激動的時候,就容易忘乎所以。
忘乎所以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