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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然構成了近幾百年中國歷史中的一件大事,而相形之下,只有二十世紀的有關努力能夠與之相比。'45'

斯科特《國家的視角》的主旨,即要表明現代國家的那些出於良好用意而設計的專案,為什麼導致了那麼多的“失敗”和“悲劇”?從這種角度看來,乾隆時期的上述努力,豈不是一個很好的例證?'46'

也許,缺乏對今天的深刻了解就不可能更深入地瞭解古人,反之,十八世紀的糧政事件也能使我們更好地理解二十世紀(特別是最後二十五年)的相關問題。

八、議改土地制度

乾隆初年,在政府權力擴張和追求新的努力目標之時,出現了對於土地制度和租佃制度的重大討論,這可能也不是偶然的。

田制問題是中國最古老的問題之一。儘管從宋代以來政府已很少干預和更改田制。清代初年,黃宗羲等主張恢復井田,說:屯田之行,“知井田之必可復”;李塨主張“可井則井,難則均田,又難則限田”,並著重研究了從地主手中“收田”的具體方法等問題。'47'但似乎未能對實際政治發生直接影響。倒是滿人在佔領遼東以後,曾經計口分田(一男均給六晌),且對內地“富人多佔土地”,窮人“沒有土地”,“乞食身無一物”的現象頗有指摘。'48'

雍正年間,政府曾在旗地上設立井田。'49'乾隆初年,御史薛馧奏請限田額,王大臣等提出不同意見,說:

“……(限田之說)本之漢儒,而審時度勢,萬不可行。蓋井田既廢已久,田不在官而在民,民之貧富不可強而同。新莽以天下田為王田,禁民不得賣買,遂致民困思亂。西晉以降有行之者,而廢壞相踵。他如柴世宗、宋太宗皆欲行均田之法,而田卒未嘗均。凡此言之而不果,行之而不能久者,皆不得據為施行之證。故黃義剛問限田於蘇軾,而軾以為戲論。前人豈無復古之意?正之奪富予貧為拂人情而違土俗,莫若聽民自便之為得也。”

並指出實行限田的實際困難:

“況我朝承平日久,戶口殷繁,州縣田畝俱有定數,如江、浙等省地狹人稠,必令人各五十畝,安得如許之田?即川、陝等省似乎土滿,而以人計地,亦不能各足五十畝。是以薛馧亦知均田之難,而但欲禁富民增置,令貧民各置五十畝之數。此無論田多之人花名詭寄,諸弊叢生,即使富者果皆奉法無違,而現在貧民未有置產之資,反失佃種之業,轉致失所,勢有必然,……為害甚大,決不可行。”'50'

有了二十世紀以來的經驗,我們可以知道,土地制度的改變是一件多麼艱鉅的事情,而僅就限田而言,實行起來也確有很多問題難以解決。但高宗對王大臣等意見,並不以為然,諭:

“朕念切求言,若因此加以處分,恐阻人進言之路;且伊所敷陳者,尚有直贛之氣、近理之語,……使此等之言,時聞朕耳,以補朕之遺忘,亦未為不可,……”'51'

對改變田制的議論,不但不願處治,言下之意還頗為嘉許。因此在這之後,仍不斷有議論田制的意見出現。直至乾隆八年,漕運總督顧琮奏請實行限田,“以均貧富,與用事大臣爭於上前,無所撓挫”,高宗諭:

“朕深知此事,名雖正而難行,即去年盛安均田之說也。因示諭雲:爾以三十頃為限,……已至三十頃者,分之兄弟子孫,則每人名下不過數頃,未嘗不可置買。何損於富戶,何益於貧民?……今輾轉思維,即使限田之法,地方官勉強奉行,究於貧民無補,是不但無益而且有累也。……此事著停止,並令各督撫知之。”'52'

“名雖正而難行”一語,正道出了高宗的矛盾心情。於是也就像其他的眾多問題一樣,把它擱置、留給了後人。

其後湖南巡撫楊錫紱談到這一問題說,米貴民貧,原因之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