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安死得心不甘、情不願。
他以為他是甘願的,但是這些年來,他靈魂不散,一直忘不了當年的屈辱。
他知道這樣不甘願,是不應該的。
畢竟,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
可是,他更想要清白啊!
哪怕母親直說想要他這條命,他都可以奉命去死,也算是全了他對母親的孝道!
但是為什麼?!偏偏是這樣被潑了一身髒水和罵名的方式?!
張安向伍越昭行了一個大禮:“張安願獻出全部靈魂,只求伍老闆,能讓張安清清白白的死去!”
伍越昭:“。。。。。。”
伍越昭有些慌亂的轉身喊人,聲音裡帶著極度壓抑憤怒後的顫音和哽咽:“槐,槐一,你給他摘點水果。”
喊完了伍槐一,伍越昭顫著指尖,哆哆嗦嗦的端起杯子猛喝了一大口靈泉,努力壓住暴怒的情緒。
張安這件事,讓她瞬間聯想到那個被母親和情夫殺死的男孩兒!
那個情夫在審訊時交代說,孩子原本是奮力掙扎的,他都壓制不住!
他就喊孩子的媽媽過來幫忙,孩子看到媽媽真的來了,就立馬不動了。。。
伍越昭都能想象得到,那孩子在看到媽媽也要殺他的那一刻有多絕望!
放棄掙扎,大約也是如張安這樣想的:這條命是母親給的,她要,那就拿回去吧。。。
從前的伍越昭,只恨那個女人死的太輕鬆了!
後來做了快穿,她就一直在盼望著,如果她能夠遇到那個小男孩兒該多好,她就可以救他了!
直到今天遇見張安,伍越昭突然意識到,那個男孩兒可憐,但他至少還有警察,還有老師可以為他伸冤。
傷害他的畜生,還能得到應有的懲罰。
可是,如張安這樣的古人呢?!
在他的那個時代,孝大於天!
這不是願景,而是事實!
那個時代的孝道,是可以壓死人的!
父母對孩子有絕對的處置權,即便是將孩子打死,父母也是沒有過錯的。
只要孩子不順自己心意,他們張口就是要告他‘不孝’。
因為只要一句‘不孝’,被告的孩子,輕則坐牢,重則人頭落地!
那樣的年代,是沒有豫章書院的。
因為那時的律法,就是豫章書院!
權者們精心編織著一個又一個離譜而荒誕的典故,去愚弄底下的人民。
以二十四個堪稱變態的典中典,說著華而不實,洋洋灑灑的廢話,要求人們舉孝廉、行孝舉。
而那些在孝道中佔據優勢,作為既得利益者一方的父母,會基於自身利益,十分擁護這樣的法律。
即便是那些在這樣教育中長大的孩子,即便他們也曾因此感到痛苦,可是當他們好不容易從被害者變為了加害者,好不容易嚐到了自己這庸庸碌碌的一生,唯一可以獲得的權利的滋味,自然也會擁護!
這就是伍越昭即便穿越了這麼多世界,但她仍舊最喜歡現代的原因。
因為只有現代的人,才能稱之為人,只有現代的孩子,才會大部分的,可以活得像個孩子(指的是不受虐待,與學業無關)。
狠狠的閉了閉眼,伍越昭勸慰自己,乾生氣沒有用!要做事的!
雖然那樣的世界裡,悲苦的人就好像退潮後,沙灘上遺留的魚兒,那麼那麼的多!
但是不論如何,能救一個,是一個!
——(●? ?w?? )?!!!——
伍越昭進入身體的那一刻,驚堂木在耳邊‘啪’的一聲響起,一個帶著憤怒的聲音罵道:“張